青海省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30 11:30    编辑: 马燕燕         

  自生态环境部部署启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我省以湟水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线,持续推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湟水河作为黄河上游的一级支流且作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之一,自工作启动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早安排早行动,专门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省市联动机制,督促相关市州及早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向青海交办了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单,最终确定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2334个,干流989个、支流1345个,涉及工业企业、农业农村、城镇生活、雨洪沟渠、灌溉退水等排口类型。我省高度重视,科学调度,及时向两市一州政府交办排污口清单,并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监测溯源整治工作。

  西宁市以湟水河污染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对全市1693个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进行把脉问诊。目前,1693个排口监测溯源工作已完成,逐一进行分类命名,并组成核查组对所有排口手机App和纸质版信息数据开展集中三级技术审核和“一口一档”全要素审核,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排口监测溯源整治任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整治,对部分排口进行封堵或拆除,实施入河排口整治销号制度,统一设置整改销号表,建立“一口一档”销号档案,截至目前,立整立改223个;非排口、重复排口、已封堵和拆除排口等销号386个。

  海东市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共计524个,涉及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和互助土族自治县,目前已全部完成排口监测溯源工作。经监测溯源,发现重复排污口9个,不存在排污口10个,非排口2个,实际排口共计503个,分别为雨洪类排口139个,农灌退水类排口202个,沟渠、排干类排口49个,生活污水类排口28个,工业废水类排口2个,其他类排口49个,废弃类排口34个。

  海北藏族自治州对117个排口进行了溯源,对23个排口进行水质采样分析,并按“一口一策”要求,对117个排污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全部完成登记建档,其中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排口35个、其他排口23个、厂区雨水排口17个、生产废水排口1个、生活污水排污口8个、畜禽养殖排污口9个、种植业排口2个、农村生活污水排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17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4个。同时,对9个废弃排污口采取了立即拆除、永久性封堵等治理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