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部门发布旅游提示

来源: 西海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7-12 09:34    编辑: 许娜         

  眼下正值青海旅游旺季,近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旅游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注意旅游安全、遵守公共秩序、理性消费,做到文明旅游。

  对于参团出游的游客,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醒,要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可通过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网“信用旅游”栏目查询旅行社的名称、地址、电话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业绩规模、实力评价等信息,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许可经营资质的“黑社”和有资质但投诉案件多、社会评价差的旅行社参团旅游。对微信圈、徒步群或俱乐部等组织的包含旅游内容的外出活动要自觉抵制和拒绝,避免参加活动出现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受侵害时难以保障投诉处理和有效维权。

  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产品时,游客应优先考虑服务标准和旅游品质,抵制“不合理低价”及“零负团费”的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谨防因低价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而带来的欺骗消费、强制消费和旅游过程中产生的后期投诉发生与索赔困难。

  报名参团时应认真阅读并签订旅游合同,详细了解和明确旅游总费用所包含的行程、天数、景点数量、价格、住宿条件等相关约定及发生违约后的责任与纠纷处理方式。同时,要完整保留好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等维权凭证。

  在外出旅游前要提前规划好出行线路和行程安排,避开高峰时段,选择错峰出行。乘坐正规、合法旅游大巴车出游的游客,要主动购买旅游期间的旅游意外伤害保险。自驾出游的游客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网上下订单游客在选择或乘坐自己联系的旅游车辆或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车辆时,首先要了解车辆的客运合法性及资质情况,拒绝乘坐无道路客运资质的“黑车”。

  外出旅游当中,要选择正规经营门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旅游纪念品、土特产等旅游商品,不要轻信“老乡店”。在景区购物不盲目听信商家推荐,避免冲动消费。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商家正规发票、加盖印章收据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能够有效投诉维权。

  要文明旅游,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在旅游过程中若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地接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旅游部门或工商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向国家旅游投诉平台“12301”投诉。(吴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