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6-28 09:36    编辑: 成忱         

  为持续深入检查我省《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吴海昆带队,赴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及德令哈市、乌兰县和黄南藏族自治州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州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后,实地察看了海西州哈拉湖、可鲁克湖等6个湖泊湿地以及黄南州河南县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情况,并看望了长期坚守在高海拔地区的湿地管护员,详细询问工作生活情况。

  吴海昆指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采取河湖长制、申报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修复、组建管护队伍等强有力措施,有效保护了宝贵的湿地资源。

  吴海昆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保护的要求,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多江清水向东流”。要科学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和生态红线,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要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努力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变为现实;要加强湿地保护法治建设,让制度成为湿地保护工作的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结合机构改革,加强协调联系机制,更好地推进湿地保护工作。(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