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解读
——访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赫万成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2 10:51    编辑:成忱         

  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一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要求部署,立足全国大局,大胆试、大胆创、自主改,强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制定颁布《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是全面贯彻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和《关于实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的部署意见》的具体举措,是做好体制试点工作的“规定动作”和“必答题”,是实现依法建园和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备要件,更是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保护管理经验的现实需要。

  记者:《条例(试行)》施行后,将从哪些方面抓好落实,确保落的严、落的实,行的有效?

  赫万成:2017年6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对于努力实现三江源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具有重大意义。时势造就使命,使命需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是我反复强调的。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是我们党领导下的重大生态战略,是一种全新的体制试点,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一则《条例》,九分落实。做好条例执行:一要加强领导。把《条例(试行)》的落实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头等大事,切实强化大局观念,统筹思维,按照“天字号”工程的要求,勇于打破部门利益的藩篱,冲出旧的体制束缚,以加强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生态保护为最终目的,集中精力,心无旁骛,聚精会神抓好落实;二要加强宣传引导。第一时间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强化与主流媒体、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协作,以此为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使全社会能更方便、更快捷、更全面了解《条例(试行)》的具体条款,形成依法保护管理三江源国家公园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协调,强化“一盘棋”的思想,以大局为重,上下同心,协调联动,建立协调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条例(试行)》的执行工作;需要我们做拓荒牛和试水者,珍惜机遇,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担负起党和国家的重托,知难不畏难,敢为天下先,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和突破,努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完成好历史赋予的崇高使命。四要带头践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要带头做好《条例(试行)》的落地实施工作,并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间加强沟通衔接,确保《条例(试行)》落的严、落的实,行的有效。一方面,履行好园区范围《条例(试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职责,确保使“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信条”;另一方面,主动与各级人大、各级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充分发挥人大、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做好检察审判工作,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性,确保执行不走样。

  记者:《条例(试行)》从哪些方面体现了国家公园“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

  赫万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核心是体制机制创新,包括管理体制创新、生态保护模式创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模式的创新。《条例(试行)》从四个方面体现了“创新生态保护体制机制”:一是在生态保护的制度设计上,遵循“山水林草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三江源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自然现状,将冰川雪山、草原草甸、森林灌丛、河流湿地、野生动物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一体化管理。二是在功能分区的制度设计上,按照生态系统功能、保护目标和自然禀赋将各园区划分为核心保育区、生态保育修复区、传统利用区等不同功能区,实行差别化保护策略。三是在管理体制的制度设计上,重点解决“九龙治水”,执法监管“碎片化”问题,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弊端,探索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两个统一行使”。组建相应机构,进行“三个划转整合”,将国家公园所在县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有关机构职责和人员划转到管委会;将公园内现有各类保护地管理职责全部并入管委会;对国家公园所在县生态资源环境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整合,由管委会统一实行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从而实现完整意义上的“两个统一行使”。四是在运行机制的制度设计上,全面体现绿色、共享、开放、合作和公益属性。三江源国家公园属中央事权,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行等所需资金由省人民政府申请中央财政给予解决;探索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项目实施特许经营;有序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国家公园社会化管理水平;秉承开放理念,借鉴先进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家公园开放水平和国际知名度;充分发挥国家公园的生态示范、自然体验、环境教育、体制引领作用,促进共建共享。

  记者:《条例(试行)》从哪些方面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促进民生改善。”?

  赫万成: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重点之一。三江源国家公园涉及的两州四县一区,自然条件严酷,传统草地畜牧业是主体产业,牧民增收渠道窄,逐水草而居的生产生活方式,已经融合到当地生态系统,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必须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当地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改善的关系,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与民生改善有机融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条例(试行)》在制度设计上,从以下方面体现生态保护促进民生保障:一是科学合理设置生态管护公益岗位,使牧民由草原利用者逐步转变为生态保护者,建立牧民生态保护业绩与收入挂钩的机制。二是鼓励引导当地牧民参与国家公园建设,扶持他们从事公园生态监测、生态体验、环境教育服务、生态保护工程劳务等工作,使牧民在参与生态保护、公园管理中获得稳定收益。三是稳定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变,兼顾草原科学合理利用,创新牧民生产经营模式,完善生态畜牧业合作经营机制,提升发展生态畜牧业能力。四是在充分尊重牧民意愿的基础上,尝试将草场承包经营转向园区特许经营,组织和引导园区内居民发展乡村旅游服务业、民族传统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品,实现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四是鼓励支持牧民群众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以投资入股、合作、劳务等多种形式开展经营项目,让牧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带来的实惠。

  记者:《条例(试行)》怎样体现国家公园“构建人人共建共享格局”?

  赫万成:《条例(试行)》在社会参与的制度设计上,通过搭建国家公园这个平台和载体,吸引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志愿者、科研机构等积极投身到生态保护和国家公园建设管理中来,构建三江源生态保护的广泛“同盟军”,最终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和共建共享格局。一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社区共建、协议保护、授权管理和领办生态保护项目等方式参与三江源国家公园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二是加强对当地居民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开展生态保护活动,发挥生态保护主体作用。三是鼓励支持社会资金、生态保护基金、社会各界捐赠、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援助等多种形式参与国家公园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国家公园建设。四是建立完善志愿者服务保障制度,吸引社会各界志愿者特别是青少年志愿者参与国家公园志愿服务工作,提升社会各界生态环保意识。五是建立科研合作参与机制,共同组建专家库,为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提供智力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开展科学研究,为国家公园规划设计、生态保护、科研监测、社区共建、人才培养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服务。六是加强与对口援建省市、帮扶单位的合作,利用对方在科技、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国家公园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水平。七是与国内外有代表性的国家公园及所在地政府开展合作交流,推广宣传三江源国家公园品牌,提高三江源国家公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八是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