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至19日,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组成三个工作组,从省级层面对大通河、湟水河、黑河流域小水电开发建设落实河道生态基流保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小水电企业严格落实河道生态基流保障责任措施,维护流域生态平衡。
检查组深入海东、西宁、海北等市(州),重点对各流域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实时监控设施安装、生态流量泄放孔预留、生态基流泄放方式及落实措施等河道生态基流保障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特别对水电站选址涉及环境敏感区、过鱼设施及鱼类增殖放流、取料弃渣场及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废气污水处理措施和达标排放、废矿物油和垃圾处理处置、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罗连军 马生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