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 青海出实招见实效

来源: 青海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8-02 10:03    编辑: 蒋文彬         

  只为守护那一片“青海蓝”

  “在青海,伸出手来能摸到蓝天。”如今,青海人对清新空气、清澈水体、清洁土壤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15年,青海被正式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其战略定位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区。为青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标志着青海的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升级、全速推进。

  四海游客在赞誉“青海蓝”中,满含着对大美青海的向往,但人们或许不曾知晓,为守护这一片蓝天,青海人矢志不渝,合力攻坚,共同谱写着防治大气污染新篇章。

  治理由东部城市群扩展至全省

  7月28日,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2013年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以来,我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确定东部城市群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以颗粒物防治为重点,狠抓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协同控制煤烟型、机动车及工业污染,实施了燃煤锅炉“煤改气”、黄标车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车用油品升级改造工程及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染物深度治理。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10浓度下降幅度达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中期目标要求。

  其中,西宁市空气优良率由2013年的60.5%上升至2015年的77.6%,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较2013年下降了35%和30%,且PM10浓度连续两年下降,成为西北地区唯一一个持续下降的省会城市。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计划》要求,我省2014年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燃煤锅炉淘汰任务,西宁市实现了天然气覆盖管网内“煤改气”工程全覆盖;黄标车淘汰工作连续两年(2014—2015年)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至2015年底黄标车淘汰量已完成总任务量的74%,超额完成国家50%的目标要求。

  2016年,我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东部城市群扩展到全省范围,省环境保护厅坚持狠抓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东部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网格化管理,在巩固建筑施工地、道路交通及裸露地扬尘控制等整治成效的同时,深化煤烟尘治理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快西宁市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进度,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完成407蒸吨的燃煤锅炉“煤改气”;继续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并完成方案中70%的技改计划,督促实施好桥头铝电、耀华玻璃等23家企业27个烟(粉)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督促西宁、海东两市及6州在城市主城区和州府所在地城镇划定完善黄标车限行区域,完成1.75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西宁、海东率先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调查和定期检测抽测前期工作;加快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年底前实现国Ⅴ车用汽柴油的全面供应;继续实行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环境空气质量按月公布制度。通过努力,确保西宁、海东两市优良天数达到75%,PM10、PM2.5年均浓度较上年下降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优良天数达到80%,海西州格尔木市优良天数达到75%,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优良天数达到85%;PM2.5未达标的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州府所在地年均浓度较上年下降3%。

  西宁:一份不易的“治污成绩单”

  这一片蓝天下,百姓安居、百业昌盛、城市靓丽、风景独好,这一片蓝天,是这座城市逐渐打响的生态“名片”,更是千金难求的民生财富。多年来,为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西宁市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各地区协同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经过共同努力,这座省会城市向全国人民交出了一份不易的“治污成绩单”。

  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西宁市优良天数为139天,优良率为76.4%,与2015年同期相比,一级优天数增加了7天,PM10持平,PM2.5下降5.9%。一季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西北五省省会城市中排名均第一,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和排名在西北五省省会城市中名列前茅。

  近年来,西宁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通过近4年的集中攻坚治理,西宁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好转,空气中PM10、PM2.5等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城市扬尘等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治理大气污染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几年间,西宁市严格实施5个100%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和湿法拆迁作业,狠抓开复工审批强化扬尘源头管控,并建立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和严管重罚强化治理的监管措施,共对全市400余家施工工地、38家拆迁工地、27家商砼企业采取3万余人次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累计下达整改通知单1790份、停工通知单1258份,现场整改建筑工地1435家,对78家建筑工地、5家商砼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对36家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采取强制断水、断电等严管重罚措施。同时,根据《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47家项目工地实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达300万元;督促落实对建筑施工、拆迁现场、待开发用地、荒山荒地、市政设施建设等裸露地覆盖、压实、洒水抑尘防治,裸露地覆盖面积达13平方公里,施工和裸露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并大力实施山边、路边、河边、田边的“四边”绿化工程,新增城市绿地765公顷,南北两山绿化面积达到1.8万公顷,打造环绕城市的绿色屏障,较好地减少了因风起尘现象。2013年至今先后购置清扫(清洗)、洒水(喷雾)、抑尘车辆133辆,对全市121条主次干道全时段清扫保洁、洒水、清洗等降尘作业。实施渣土车公司化管理和渣土拉运保证金制度,完成1214辆渣土车密闭化改造和GPS定位跟踪管理,道路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大力开展渣土场、垃圾处理厂专项治理,全面开展市区、国省道两侧、旅游景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定期组织开展大扫除工作,清理建筑垃圾,严查渣土和垃圾乱堆、乱倒行为。

  在煤烟尘污染治理方面,西宁市重新划定禁煤区,将范围扩大至166平方公里,制定西宁市煤炭使用标准,全面开展燃煤管控工作。在历年治理2207.3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基础上,2014年完成974蒸吨“煤改气”治理,超额完成市政府年初确定的809蒸吨煤改气工作任务,2015年完成“煤改气”治理任务309.24蒸吨,超额完成2015年度276.17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任务。今年,根据天然气管网的不断拓展和延伸,计划完成281.38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治理工作,走在全国74个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城市前列。全面开展煤炭经营市场规范化整治,建成4个一级煤炭交易市场、49个二级销售网点,取缔216家不合格堆煤场所,制定了西宁市煤炭使用标准,设立7处煤炭检查点,对全市煤质进行了管控,从源头上控制劣质煤入市。并对四大电厂用煤煤质、煤炭集中市场和二级销售网点进行抽检,确保全市用煤品质。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修订完善了《西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机动车“黄、绿”标管理,出台黄标车鼓励性淘汰补助政策,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2014年淘汰报废黄标车16652辆,提前、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1.3万辆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在全国名列前茅,得到环境保护部、公安部通报表彰。2015年淘汰、报废黄标车11137辆,超额完成全年8000辆淘汰任务,今年计划淘汰黄标车5000辆。重新划定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至10.7平方公里,并建设多方位、全监控的黄标车电子抓拍系统,进一步提高了黄标车查处能力,形成黄标车淘汰倒逼机制。完成车用国Ⅳ标准的汽柴油提标升级工作和107家加油站改造工作,正在积极落实5家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机动车污染和挥发性油气污染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方面,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对重点涉水、气排放的53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20套,实施24小时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开展专项摸排检查工作,全面查找问题、专人负责督促整改。2014年完成22家工业企业渣料场扬尘污染整治,在28家重点企业实施了44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关停5家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2015年,对48家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情况摸排检查,共梳理问题60个,下达限期治理4家,行政处罚6家、限期整改38家。全面梳理了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2015年投资69500万元实施17个工业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同时,对污染严重、超标排放的10家工业企业的12个废气治理项目下达了限期治理,要求治理后必须达到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今年计划投资3.8亿多元实施17家工业企业废气重点污染治理项目涉及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工业烟粉尘治理和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力度,关停了5家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生产线,2015年对甘河园区9家污染较重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措施,以促进产业升级改造,实现“腾笼换鸟”。另外,对167家污染严重、违法经营的石灰厂、粘土砖厂等中小型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强制取缔。同时,狠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新环保法》和《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行高限处罚,不断培育“守法成本低,违法成本高”的环境保护意识。2015年,共立案处罚86件,涉及企业48家,处罚金额达2700余万元,其中对青海江仓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实行了按日计罚,对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等3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立案环境违法案件212件,处罚金额近350万元,其中对6家企业实行了按日计罚,有力震慑了违法排污行为。

  大气污染治理需“动真格”

  研究显示,空气污染提高一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会增加3%。2013年,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发布报告,首次指认大气污染“对人类致癌”,并视其为普遍和主要的环境致癌物,也是对“雾霾有毒”给予了证实。作为环境恶化的“风向标”,大气污染治理已经成为各地共同的目标和努力方向,一场净化空气的战役也就此打响。

  纵观发展中国家及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一味盲目追求GDP而破坏生存环境的案例不胜枚举,要发展还是要生态似乎成为“伪命题”,先破坏再治理成为许多城市发展中的“无奈之举”。面对“痛点”,真的无药可解吗?

  实则不然。2015年,随着“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落地实施,中华大地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自上而下的“治污歼灭战”,生态系统相对脆弱的青海省,也将大气污染治理作为考核的“硬性指标”,相关部门连续多年并不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铁拳重治”大气污染。因为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深知,探寻一条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并行的可续路线才是“真命题”。

  除了“动真格”的勇气和决心,大气污染治理还需制定长远规划、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优化布局、综合施策。以西宁市为例,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污染减排空间不足是现状。西宁地区经济结构以钢铁、电解铝、铁合金、水泥、化工等行业为主,存在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问题。工业园区邻近城市,不利的气象条件和污染现状带来一些潜在环境风险。工程减排项目越来越少,新建项目排放量呈递增趋势,减排削减量远不能抵消新增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形势不容乐观。

  “动真格”治理“大气”,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时,因它于之生态、于之优化产业结构促发展、于之“大美青海”旅游业长效发展密不可分。(张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