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河拒绝新建水电站和旱厕

来源: 西海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1-04 10:10    编辑: 马秀         

  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不仅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而且对新建水电站和临河搭建旱厕水厕说“不”,为保护湟水河筑起坚实的壁垒。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禁止在湟水流域新建水电站。原因在于缺水性污染是湟水流域水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水电站会降低河流对污染物的容纳、降解作用,因此,我省禁止在湟水流域新建水电站以及造纸、鞣革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同时,对临河搭建旱厕水厕说“不”。湟水流域临河搭建的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旱厕、简易水厕等,直接将污水、污物排入湟水流域水体,既影响市容、市貌,又严重污染水体。 (魏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