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该预案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实行三级响应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城市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西宁市制定《西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预案》分三级提出我市出现重度污染、严重污染和极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响应措施。该预案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其中重点控制和防范区域为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三县各城镇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按照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以及持续的时间,大气污染分为重度污染黄色(Ⅲ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Ⅱ级)预警,极重污染红色(Ⅰ级)预警。
根据《预案》,应对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主要为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包括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等患者停止户外运动,学校、幼儿园减少室外活动,市民尽量乘坐公交车,减少汽车上路等;强制性措施包括加大重点工业企业环境执法巡查频次,对排放大气污染物不达标企业立即停产等。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则是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学校、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重污染企业立即采取限产措施,产能(量)降低20%,中心城区道路全天机械清扫保洁时间增加,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等。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则增加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建筑、拆迁等各类建设施工作业,重污染企业产能(量)降低40%,公务车停驶50%,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等。(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