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马交易是中世纪时期青海地区最主要的一种传统民族贸易形式,也称“茶马互市”。唐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在赤岭(今日月山)设立互市是青海境内茶马互市的最早记载。
茶叶产于内地,具有助消化、解油腻、提神醒脑等功能。世居青藏高原的藏族及先民肉食乳饮之生活习惯,使茶成为他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同时,西北高寒草原盛产战马,故“自唐世回纥入贡,以马易茶”以后,产生了由封建王朝专营的茶马互市(又称“茶马易政”)。
青海地区在民国18年(1929年)建省以前隶属于甘肃(一度属陕西)行省管辖。畜牧业在古代青海经济中居主体地位,尤其养马业发达。自唐宋到明清时期,历代封建王朝因需求战马,在青海地区逐步建立起完整的茶法和专门管理茶马交易的机构。据文献记载,宋神宗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派“李杞入蜀,经画买茶,于秦(今天水)、风(今风县)、熙(今临洮)、河(今临夏)博马”。这是在甘青一带设置以茶易马(即“博马”)机构的最早正式记录,也是“茶马司”机构的开始。明朝初年在河州等地设置茶马司,负责用四川、汉中之茶,对换西宁卫等地之马。后将秦州茶马司改为西宁茶马司,其机构设在西宁卫城北大街(今西宁北大街东侧),市马地点在镇海堡(今湟中县多巴镇通海村),清初移至多巴。茶马司受巡按御史(明中叶后特设陕西巡茶御史)的监督。这种官办的茶马贸易,是历代封建王朝从政治上“羁縻”藏区各族人民的重大措施。
为了确保获取足够量的马匹,茶马互市置有凭证。明延制作“金牌信符”,发给甘青藏区纳马之族,作为互市时的凭证,也作为“差发”(即征调征购)马匹时的凭证。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共制金牌四十一面,额定纳马13805匹,其中发至今青海境内的金牌三十七面,额定征马10755匹,约占明延在西北征马总数的78%。
随着茶的生产和马的需求情况,茶马比价也随之变动。北宋熙宁年间,河湟地区以茶一驮(一百斤)以上,易马一匹,良马则需要茶二驮;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西宁茶马的交换牌价为“上马1匹给茶40斤,中马30斤,下马20斤”;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茶马互易的牌价变为“上马120斤,中马70斤,下马50斤”;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茶马互易的牌价为“上马给茶120斤,中马90斤,下马60斤”。这种比价显而易见是提高茶价,压低马价,使藏区少数民族遭受到封建王朝不等价交换的沉重剥削,其结果最终导致了官营茶马互市的衰落。
茶马互市贸易始于唐,兴于宋,盛于明,衰于清,前后延续近千年。一方面,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历代封建王朝通过控制茶马互市,获取了大量的战马,达到了“以茶驭番”,“羁縻”的效果,确立并稳固了对甘青川藏区人民在政治上统治地位,加强了其边防防御能力。另一方面,它在中国多民族的、统一的封建国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对推动边疆和中原经济发展和各民族间文化交流,密切汉族与边疆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维护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统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