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省政府发布《青海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着力破解干旱缺水、水体污染、水生态环境脆弱等水资源瓶颈制约,确保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意见》是继2011年《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省委省政府再一次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水资源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有效解决我省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意见》分5个部分22条,重点强调了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为重点,以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为主要任务,以健全制度、强化监管、严格考核为保障措施,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现代水资源管理道路,为推进我省“三区”建设,实现“两新”目标提供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