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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6-30 16:35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二季度,全省正常运行的146个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92.5%,1292个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95.6%。其中,11个政府网站(附件1)、57个政务新媒体(附件2)检查结果不达标。

  二、主要问题

  (一)IPV6改造问题。政府网站IPv6改造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全面完成政府网站IPV6改造;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全省各级政府网站全部支持IPV6访问,二、三级页面支持度不低于90%。截至目前,省民政厅网站、互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仍未完成改造任务,工作落实不力。

  (二)内容更新问题。根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动态类应更新栏目信息应在2周内要有更新,该项工作已持续多次检查并强调,是检查达标单项否决指标,11个政府网站、57个政务新媒体存在不更新、空白栏目、无法访问等问题,常态化监管缺位。

  (三)网络安全防护问题。个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防护漏洞长期存在,违规链接、不良链接、无效链接情况时有发生;一些网站办事系统存在安全隐患,被恶意篡改、控制、盗用,出现图片不能正常显示、功能无法使用、内容无法查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信力。

  (四)注销报备问题。个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仍未建立健全工作交接相关制度,账号密码丢失,造成工作被动。一些政务新媒体在进行互联网注销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作注销报备工作,导致监测检查呈现无法访问状态,但报备系统显示正常运行状态,检查结果不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

  一要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指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栏目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相关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政务服务相关内容的发布和动态更新工作,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水平。

  二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级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工作部署要求,各级政府网站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IPV6改造的复核检查,确保各级政府网站IPV6改造符合工作部署达标要求,第二、三级链接支持度达到100%。

  三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监管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强化预警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盗用等技术支撑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要严格按照“信息服务性、功能可用性、使用便捷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便民办事服务功能的提升和完善工作,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使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用户体验获得感、便捷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服务效能。

  五要严格整改整治本季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坚决关停长期存在问题、整改无力的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7月20日前报送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各地区负责汇总报送本地区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1.  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问题情况

        2. 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问题情况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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