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省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省长骆惠宁主持召开会议
会议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改革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要按照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主要路径,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力争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副省长王令浚出席会议
会议明确了今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青南三州乡镇综合改革,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水利、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型企业上市融资。三是继续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省对下稳定增长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适时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支持地方银行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和跨区经营,支持省外银行、全国性保险公司和证券、期货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非银市场体系建设。四是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妥推进电价改革,落实国家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革。进一步完善规范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推行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五是继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农信社改革,有序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政策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有序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健全相关配套政策,促进我省农牧民和外来人口向城市(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县撤地(县)改市工作,统筹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和海西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六是深入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完善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科技评价奖励机制,推进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体制改革。继续抓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优化高校专业设置和招生结构,深化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深化省直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委托代理城乡居民医保,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和劳动就业改革,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促进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协调增长。

秘书长高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现有开发密度等因素,将我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类型区域,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规范开发秩序,有利于青海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会议认为,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提出的主体功能区域划分思路对头,范围合理,功能明确,政策措施建议针对性强。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文字来源: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
图片来源:省政府信息技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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