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精简,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依法行政、效能提升的实践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副省长骆玉林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场优先和行政许可依法要求,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扩大市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依法设定行政审批,严格审批主体,规范审批收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分类指导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大力推进和规范网上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做到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进一步完善审批监管制度,强化审批设定监管、审批运行监管、审批后续监管、审批责任监管,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突出位置,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副省长马顺清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东部城市群建设启动以来,西宁市和海东地区不断加强执行层面的谋划和实施,省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投资、财税、金融、土地和户籍改革等支持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呈现出引领支撑作用不断增强的发展势头,东部城市群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会议强调,加快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前瞻性的战略举措。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空间布局和目标定位,抓住提高城镇化水平这个重点,按照“一核一带一圈”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大力提升规划的整体性和特色化水平,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园区经济、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创新体系建设,尤其要在创造条件,推动海东地区若干县改市,培育次中心城市上下功夫,踏踏实实地把东部城市群建设推向前进。

副省长张建民出席会议
会议原则批准了《青海省扶助残疾人规定》、《青海省草原承包经营流转办法》、《青海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和《青海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办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作者:罗藏)
文字来源:青海日报
图片来源:省政府信息技术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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