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省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配套文件,研究了玉树地震灾区伤亡家庭再生育和建立我省高龄补贴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工作。
会议认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强省必先强教。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必须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2015年,使全省教育发展总体达到西部平均水平,力争到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会议指出,《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配套文件比较成熟,体现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体现了“解决突出问题、缩小发展差距、加大改革力度、打造若干亮点”的总体要求,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有总体部署,又有具体安排,是一个操作性比较强的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配套文件,决定提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
副省长张光荣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的相关部署,我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保障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同意,在我省现有低保生活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从2010年元月1日起,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当提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宣传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政策落实到人。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罗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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