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8)

发布时间: 2019-03-29 10:58 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作者: 编辑: 赵毅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邮编:810007,联系电话:0971-8135112,电子邮箱:qhb8176616@163.com)。

  一、概述

  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生态环境部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要求,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重点包括:一是紧紧围绕环境质量、环境监管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制定印发了我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推进简政放权、环境监管公开透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等方面,明确了各处室单位职责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及时调整我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厅办公室会同省环境信息中心每月对各处室单位发布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办,督促各处室单位及时全面公开环境信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每天通过“青海生态环境”微信平台发布环保政务信息,并在厅办公大楼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上发布政务信息,向来厅办事群众进行宣传,使得政务公开日益深入人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本年度新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进行式两个信息公开专栏。2018年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437条(省厅信息237条、市县信息20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公开法律法规类2条、部门规范性类2条、公开规划计划类2条、污染防治类15条、大气环境管理类64条、总量控制类50条、环境影响评价类139条、核辐射安全类114条、环境监察类56条、自然生态类7条、固废管理类61条、环境监测类23条、科技管理类2条、环境宣教类50条。微博2970条、微信928条、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信息共2105条。

  在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工作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省生态环境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新增设2个信息公开专栏,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公正廉洁规范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子系统部署和系统初始化工作,将240家市场主体及38名执法人员录入系统中,并开展两次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105家信用评价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企业自评、县(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初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复核、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发布的方式,评选了蓝牌企业77家、黄牌企业15家、红牌企业4家,9家企业因停产未参评。对4家红牌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尽快开展问题整改,修复环境信用。三是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厅网站开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申请受理窗口、办事平台、查询系统等信息公开栏目,及时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拟批准、批准信息,通过厅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公开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同时强化建设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时段、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等,向社会公示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信息,实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全过程、全覆盖公开。

  (二)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通过设立环境信息公开目录、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等,实现了省内废水、废气、污水处理厂、重金属、畜禽养殖、危险废物等6个行业84家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的实时发布,信息发布量约为15968余条/日。进一步优化在线办事流程,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梳理的权责清单,对“场景式”在线服务中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在线申报、在线审批等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企业群众提供零距离、全天候网上办事服务。

  (三)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双公示”信息安排专人在7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信用青海”网站,全年报送行政许可信息74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专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

  (四)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规划和财政信息,着力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省财政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按时、全面、规范公开全厅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部门的支出行为。及时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掌握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计划下达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和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等,确保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信息,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积极公开全年预算编制制度、规划管理制度、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为进一步规范部门经费开支,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环保督察反馈相关意见整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督促被督察地方政府按要求公开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传导压实和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范和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安排专人及时在厅门户网站环境监管栏目向社会公众发布环境保护督察、环境执法大练兵、环境应急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重点信息,全年发布环境监管类信息30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信息90条。二是认真开展各类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每月按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环境质量状况”栏目公布长江、黄河、湟水流域主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信息;实时公布两市六州州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预报西宁市未来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环境质量状况”栏目每月公开14个地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季度公开17个县级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每半年公开20个县级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让广大群众全面掌握生活区域环境质量。三是深入推进环评信息及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等予以公开,便于公众查阅和监督,全年公开环评审批项目14个。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已受理、拟批准、已批准公告制度,定期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2018年,我厅共受理配套建设噪声、固体废物的项目共3个,批复下发后均按相关程序分别在青海省环境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六)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

  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加大备案审查力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对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青海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3件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程序报省政府审议印发。2018年,我厅未制发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三次全面清理工作,以2016年清理目录为基数,对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和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核清理。经清理,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并继续有效保留规范性文件8件、已废止失效9件、拟废止3件;以我厅名义制发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7件、已废止失效10件、拟废止6件、拟修改9件。

  (七)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积极协调省政府新闻办,结合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共召开6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我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情况、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情况、《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和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情况,主动设置议题,及时向社会公众权威、准确通报环保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情况,回应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在厅门户网站开通网上投诉、领导信箱和留言咨询栏目,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建言献策。每月对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及留言咨询答复办理进行情况汇总通报,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回复,确保有问有答、有办有督、事事有着落。全年厅门户网站共受理领导信息来信47件、网站回复44件;留言咨询65件,网站回复60件;受理网上投诉190件,网站回复146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共受理依申请案件12件,均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其中,对3件不属于本机关答复的事项函告当事人具体受理部门。对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关于青海省部分地市环保部门未在法定时限内回复信息公开申请的举报》,及时督办相关市州环保部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维护社会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依申请公开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21余次,其中当面咨询接待156余次,咨询电话接听220余次,网上咨询245次。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访问量为16055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8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一起因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提起的复议,我厅作出由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答复的决定。另一起在案件审理期间,申请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主动撤销复议申请,我厅依法作出终止复议决定。二是及时出庭参加应诉。2018年6月5日,我厅收到青海中铸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追诉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行政应诉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及行政诉讼答辩状。11月28日,由厅分管领导带队,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赴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经一审审理后原告撤诉,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准许原告青海中铸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撤诉的裁定。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8年度,省生态环境厅除网站建设及运维费用外,发生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开支5.37万元。

  七、其他相关工作

  (一)依法履行“三告知”制度。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现场执法检查时,均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并告知企业执法检查的内容和管理相对人应履行的义务。2018年度省生态环境厅共处罚违法企业3家,处罚金额395.87万元,均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不断强化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

  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着力宣传绿色文化,引领绿色生活方式,2018年在各类报纸、广播、电视刊播新闻稿件700多件(包括中央环保督察的新闻报道)。一是在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中国环境报等主流和专业媒体,组织播发新闻稿件300余件。在电视宣传上,以“青海新闻联播”为重点,围绕环保重点工作推进,组织开展环境新闻系列采访和宣传报道活动,播出专题报道6期,新闻报道30余篇。二是在报刊宣传上,在中国环境保护刊发稿件30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进行时”稿件41篇,在青海日报进行阶段性、经常性宣传,展示环保领域工作情况,通过采访典型经验、组织案例解读等,刊发日常性报道100余篇。三是在网络媒体宣传上,以“走进三江源”网络媒体主题宣传活动等为抓手,组织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东方网、西藏新闻网、四川新闻网、中国甘肃网、云南网、青海新闻网等采写、转发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信息150余篇,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新闻宣传由点及面、全面铺开。四是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宣传上,作为宣传组成员,我厅宣教中心负责青海日报有关督察整改稿件的审稿工作,配合青海电视台做好《青海新闻联播》中成效性宣传工作,全年共播发稿件51篇。

  (三)加强政民互动。按照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

  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积极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了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西宁市尹家沟垃圾填埋场和青海云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四家单位企业为我省第一批开放单位,全年共组织设施公众开放活动50次,累计参观人数1839人。主要参观人群包括党政领导干部、人大政协委员、学生、媒体记者、企业员工和社区居民,其中: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举办10场活动,接待409人;西宁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共举办9场活动,接待361人;西宁市尹家沟垃圾填埋场举办2场活动,接待48人;青海云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举办19场活动,接待1021人。

  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方面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还不够完善;三是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培训单一、力度小,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健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监督考核、统计上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省生态环境厅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87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87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97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92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10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6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2

  (二)申请办结数

12

     1.按时办结数

1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278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7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37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0

 单位负责人:张生杰        审核人:安世远    填报人:刘静

  联系电话:8135112               填报日期:2019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8000030号 中文域名: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务 Copyright © 2007-2020 青海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