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23 10:23 来源: 作者: 编辑: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 http://www.qhr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 8号;邮编: 810001;电话: 0971-6111850;传真 0971-6109370)。
  一 、概  述
  本办高度重视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构建和谐人防、推进人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时作为人防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落实。明确人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计划安排,认真做好《条例》落实的各项工作。以青海人防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涉密内容不公开、公开内容不涉密为原则,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管理使用情况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把人防政府信息工作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本办为深入推进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实施《条例》,研究相关准备工作。调整完善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 1名副巡视员和综合处处长任副组长。指定专人兼职信息员,明确工作责任和职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人防政务服务和人防网站建设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本办依据程序要求,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防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目录编制的要求进行编注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等分类工作,制作完成《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全部形成电子版。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为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办专门设立综合处为人防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公文类人防政府信息处理工作纳入公文正常办理过程,建立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文规程,从源头上规范和加强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文拟稿时在公文处理单上填写“是否宜公开选项”,按信息目录要求编注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提要、生成日期等。为方便群众查询,在青海人防门户网站上完善了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人防政府信息。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制度建设。 根据人民防空工作属于国防建设组成部分、涉密内容较多的特殊性,为加强人防网站建设和上传信息保密工作,本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据《国家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法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建设管理制度》和《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政务信息采集、上传、公开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在信息上网公布工作中,我办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建立了信息发布制度,由业务员填写“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上网信息审批单”,信息员建议信息内容安放栏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最后由信息员上网公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实行专人负责。对涉密内容严格把关,非涉密内容上网公开,涉密内容不上网,杜绝了失泄密事件。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多次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上级机关的文件精神,制订《条例》宣传活动方案,在本办宣传栏设专刊宣传《条例》文件精神,积极选派信息员和相关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办举办的“两网”培训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条例》、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有关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技能,持续提升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到 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960多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 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98条。
  2016 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 8条,主要是涉及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及军事机关出台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 8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青海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兰州军区、西北五省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融入城市建设办法和积极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划计划类的信息 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3 %,主要是人民防空有关业务工作的计划(删节本),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删节本)等,如青海省人防建设 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删节本)、青海人防办普法工作 2016年总结(删节本)等;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 7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71 %,主要是人防的内部规章制度、便民措施、工作动态等;其余类的信息 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17 %,主要的是关于人防机构设置、人防行政许可清单等方面的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 39条,主要包括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人民防空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人防工程建设、组织指挥建设、通信警报建设、专业队伍组训、防空防灾宣传教育、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疏散地域建设,人防平战结合方面诸如工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设备的平战两用、人防的综合资源立足战备平时服务经济建设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人防部门落实“四个扎扎实实”、推进“四个转变”战略部署,参与的“三区”建设、扶贫绿化、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计划生育、综合防治等社会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社会民生、方便群众生活,产生了积极影响,发挥了良好作用。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 13条,主要包括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通信项目的公开招标,人防工程建设、指挥通信建设、疏散地域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面的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要求的人防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从实际效果看,既保守了国家秘密,又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人防的地位作用,促进了军民融合、平战结合,增强了公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也为青海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理念上做出了一定贡献。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年内投入经费 7万多元完善网站窗口页面,创新形式,借用平台,拓展渠道,立体公开,增强效果,努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三大功能。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大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加强与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联系,把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人防网页及青海人防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及时公开人防重大工作部署和人防法规政策、工作动态等人防信息,促进了人防信息公开的手段多样化。
  本年度,结合去年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条例》第九、十、十一、十二条重点要求,本办着眼实际增强青海人防网站的“公开、服务、交流”功能,做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青海人防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栏人防版作为我办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并适时充实窗口内容,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做好一次性告知,一门受理审批。二是依托省人防办现办公楼七楼档案室作为公共查阅点,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信息,方便了群众。三是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对有关人防政务信息的咨询,并认真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严格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形成高效、快捷、准确、真实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年内回复公众网上留言 8条、电话咨询 13条。四是结合实际,在办公地点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牌,在资料室设置资料查阅点,在窗口单位设置广告牌,结合防空防灾教育训练制作发放防空防灾教材和宣传手册 4万多册,举办中学生防空防灾技能演练,利用人防档案查阅资料 120多件次,社会反响良好。五是加强人防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工作,年内依托青海人防门户网站建有青海省人防办腾讯微博,回应舆情 5条。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把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列入 2017年度建设计划。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 2016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件。其中当面申请 12件,传真申请 0件,电子邮件申请 0件,网上申请 0件,信函申请 0件,其他形式申请 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 50%是涉及行政许可类信息,计有 6件; 25%是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计有 3件;其余是涉及机构职能类、决策类等的信息,占 25%,计有 3件。说明随着融合式发展战略的实施,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日益紧密,人民防空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更加密切,越来越多的群众关心人防、了解人防、参与人防,“人民防空人民建、人民防空为人民”的社会局面初步形成。同时,也反映出部分群众对人民防空的了解还不够,个别的甚至对人民防空工作有所误解,认为目前和平建设时期,作为战时防空平时参与防灾应急的人民防空工作目前不是很紧要,还没有真切地认识到应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在已经答复的 1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 8件,占总数的 67%,主要涉及人防工程的审批、监管、人防法规政策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 1件,占总数的 8%,主要涉及人防建设的计划、规划等信息,有的内容属于国家秘密,不在公开范围。
  “非政府信息” 0件,占总数的 0%。
  “信息不存在” 0件,占总数的 0%。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1件,占总数的 8%,主要涉及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等信息,因目前法律法规对此尚无明确界定。
  “申请内容不明确” 0件,占总数的 0%。
  “重复申请” 0件,占总数的 0%。
  “不予公开” 2件,占总数的 17%,主要涉及人防工程的防护标准和防护等级等信息,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的规定,目前人防工程的防护标准和防护等级还处于保密状态,这些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办 2016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 152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 127次,咨询电话接听 13次,当面咨询接待 12次,网上咨询 0次。本办 2016年度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 2955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人防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日常政务 3250次,地下空间 3111次,人防业务建设 3014次,人防政策法规 2830次,党建之窗 2752次,人防机构简介 2735次,防空防灾 2489次,信息公开制度 2255次,信息公开目录 1189次,信息公开指南 1050次,依申请公开 1033次,办事指南 2018次,图片信息 1827次。
  五、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办 2016年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同时,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表明本办关于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显著实效,群众对此给予肯定。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办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答复的工作人员为单位在职人员,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均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也未发生与其有关的费用。本着方便群众、为民服务的宗旨,本办全年没有收取信息咨询人复印、咨询等任何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本办 2016年结合人防工作实际,认真执行“执法三告知”、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五公开”,完善了《省人防办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认真开展政策解读,按要求及时公开《青海省人防办行政执法依据》和《青海省防空地下室的工程质量监督浅析》等政策解读材料。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办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目前由办综合处(人事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缺乏专职工作人员,难以满足人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由于人民防空部门属国防战备部门,人民防空工作有其特殊性,涉密事项较多,很多信息都涉及国家秘密,有些人防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三是本办经费紧张,缺乏专职技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网站的网页版面效果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省级电子政务云建设应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人防非涉密信息系统的迁移准备工作,结合人防实际加强工作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对青海人防门户网站进行升级,调整窗口版面,扩大信息容量。同时,加大对人防门户网站的管理,加强人防信息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健全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办作为全省人民防空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信息很多都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在现阶段,人防政府信息完全公开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在统计指标方面,统计期限和范围仅限于本办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市州人防网站上公开的政府信息未统计在内。
  (二)指标统计附表。 详见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条)
  条
   9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9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次)
  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2
   1.当面申请数
  件
   12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2
   1.按时办结数
  件
   12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2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7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
  单位负责人:俞元富  审核人:韩德文  填 报 人:冯 超
  联系电话: 0971-6111816, 13997076789   填报日期: 2016年 3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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