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22 11:06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2016 年海南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 12月 31日止。电子版可在海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qhh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州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四大班子综合办公楼,邮编: 813000;电话 0974-8512655,传真: 0974-851147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年度,海南州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深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拓展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主动扩大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 稳步发展。
  (一) 明确责任,切实 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州政府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切实做到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同时,调整充实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丰富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充分利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县、各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调整栏目,不断充实内容,真正把政府和部门网站打造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同时,积极通过微信订阅号、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和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编印各类服务指南、便民手册、电子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公开实效。
  (三)迎合民意,主动回应社会关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州各地、各单位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将制定的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政策措施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真正做到 “群众关心什么,就及时公开什么 ”。同时,州监察局等单位通过 “行风热线 ”、 “走进直播间 ”等栏目,主动解答就业、社会保障、人才、维权等方面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全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1139条,其中:州级机关主动公开 4508条,各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663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州、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相关信息;城乡建设和管理、房地规划的重大事项;其他公开项目。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要通过州、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海南报、公开栏、微信订阅号等途径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 年度,全州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28件,其中当面申请 128件。申请答复 72件,其中属于以主动公开 72件,同意公开答复 64件。
  四、回应解读情况
  2016 年度,全州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284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 6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 年度,我州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存在公开时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且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形式单一。二是门户网站作用发挥不充分。虽然各县政府虽都建立了门户网站,但个别网站网页质量不高,信息更新缓慢,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致使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全面。
  七、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功能。建立信息公开督导机制,督促各县政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做到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拓宽公开渠道。采取电视、广播和定期制作信息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使不具备上网查询、阅读报纸等条件的农牧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努力为打造“阳光政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附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 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条)
  条
  111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37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件
  3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50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19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32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次)
  次
  28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3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0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4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28
   1.当面申请数
  件
  128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28
   1.按时办结数
  件
  128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7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件
  7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6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机国家安全 、 公共安全 、 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 《 条例 》 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7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4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8
   2.兼职人员数
  人
  4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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