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震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21 10:50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引  言
  2015 年度青海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地震局办公室会同各部门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 复议、诉讼 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 2015年 1月 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地震局门户网站( http://www.qhea.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 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兴海路 1号,邮编: 810001,联系电话: 0971-6145087,电子邮箱: qhdzj@163.com)。
   一 、概  述
  (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中国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群众关心的几个重点领域的信息进行专门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专栏,便于群众知晓和进行监督:一是青海省地震局部门预算公开。从 2011年至今,对我局预算信息、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支出等事项进行主动公开。二是青海省地震局人员招聘信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发布人员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实施方案、联系方式、面试名单、录用公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青海省地震局政府信息。设立青海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局的政策法规、重要动态、部门文件等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同时重视做好我局在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展规范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好门户网站的设计、使用和维护工作。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我局最新动态和重要文件。加强与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例行新闻发布会、应急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并逐步完善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作用。我局官方微博、微信正式投入运行,并发挥了其作为新媒体的重要作用。
  (三)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2015 年,我局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2015 年初,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此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做好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和宣传。 根据有关文件部署,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宣传活动。多次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职工大会等传达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使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深入了解和全面认识。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核。 按照《青海省地震局保密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办公室坚持做到严格把好审查关,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审查, 2015年未发现有涉密、敏感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数量
  青海省地震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地震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地震信息、突发地震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工作动态等。
  2015 年,我局共组织召开了 4次以防震减灾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新闻发布会,其中既有例行新闻发布会( 1次)、又有专题新闻发布会( 2次: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条例》专题新闻发布会、果洛州大武镇有感小震群新闻通气会)和地震应急新闻发布会( 1次:祁连 5.2级地震新闻发布会),为地震部门和公众搭起了一座沟通、理解和信任的桥梁,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地震系统前列,得到中国地震局的充分肯定。
  2015 年,青海省地震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 424条,其中,预决算公开信息 4条,人才招聘信息 10条;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 52份。利用“ 4· 14”“ 4· 26”“ 5· 12”等纪念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在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全省共展出展板 1000余块,悬挂横幅 50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8万余份。在我省民和县、玉树市、同仁县、玛沁县 4个县组织开展第四届“平安中国”千城大行动,放映防震减灾公益广告片《撑起一片天》、科普短片《守护生命》,赠送 2万余份防震减灾创意宣传品。开展全省中小学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由省地震局和教育厅联合编印的《中小学生防震避险教育读本》 8万余册进入了中小学课堂,在全省 100余所中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防灾减灾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近 200余课时,全省数万名中小学生在活动中受益。初步建立高等院校新生入学防震减灾演练教育机制,在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高效建立了新生入学开展防震减灾演练的宣传教育机制,并率先在青海大学开展了教育宣传活动,共向学生发放宣传材料 1000余份,组织学生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答题 600余份。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
  1. 互联网。 青海省地震局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青海省地震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
  2 、防震减灾热线。 设立 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为社会公众提供防震减灾咨询服务、发布地震震情、应急公告,以及接收地震灾区群众灾情报告等。
  3. 新闻媒体。 如发生重特大地震,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震情信息、平息地震谣言、报道应急救援情况、公布地震灾害损失等信息,协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发布有关情况、接受媒体问询。
  4. 实物宣传。 利用“防灾减灾日”、“ 5.12”“ 4.14”等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利用实物提供地震信息服务。另外,在局院内设立宣传栏,按季度进行更换。
  5. 微博微信。 我局官方微博微信于 2015年底正式投入运行,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加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及时掌握舆情动态,消除公众对防震减灾事业的误解,妥善应对地震谣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青海省地震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 年,青海省地震局在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群众咨询 200余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 年,青海省地震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支出情况
  2015 年度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 4万元,主要用于印制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印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开展培训和调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信息更新等。
  (二)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2015 年,青海省地震局未收取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 年,青海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力量不足。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且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二是经费保障仍有局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有限,使得有些工作无法深入开展。三是公开渠道形式还需优化。一直以来,只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未建立公共查阅场所,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八、 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我们将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克服困难、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推进青海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逐步理顺运行管理体制。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变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确保该工作有组织、有纪律、有计划的开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位。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继续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增进与传统媒体、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的协同合作,探索建立面向新媒体、手机和移动终端的信息分享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和公共资源,建立跨单位宣传协作机制。建立专家解读机制,进一步完善涉震舆情社情应对和引导机制。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公开。 继续抓好震情灾情信息、人员招聘、预决算信息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督促检查,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着力抓好公开载体建设。 加强青海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力度,并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在发挥传统媒体宣传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优势,做好政务微信、微博运行及维护工作。
  
  
  附件 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青海省地震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条)
  条
  42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5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24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2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次)
  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2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4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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