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21 11:00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及年度报告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密函〔 2016〕 10号)要求,由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人防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人防信息情况,人防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人防信息公开支出、收费和减免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 http://www.qhr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人事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 8号;邮编: 810001;电话: 0971-6111850;传真 0971-6109370)。
  一、概  述
  省人防办高度重视人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构建和谐人防、推进人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时作为人防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落实,明确人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原则要求和计划安排,认真做好《条例》落实的各项工作。以青海人防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涉密内容不公开、公开内容不涉密为原则,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管理使用情况为重点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把人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深入推进人防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实施《条例》,研究相关准备工作。调整完善人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兼职信息员,明确工作责任和职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人防政务信息公开、人防政务服务和人防网站建设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规定,我办依据程序要求,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人防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目录编制的要求进行编注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等分类工作,制作完成《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全部形成电子版。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了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把综合处设立为人防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公文类人防政务信息处理工作纳入公文正常办理过程,建立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办文规程,从源头上开展人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公文拟稿时在公文处理单上填写“是否宜公开选项”,按信息目录要求编注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提要、生成日期等。为方便群众查询,在青海人防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人防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应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人防政务信息。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人民防空工作属于国防建设组成部分、涉密内容较多的特殊性,为加强人防网站建设和上传信息保密工作,我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据《国家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法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建设管理制度》和《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做到政务信息采集、上传、公开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在信息上网公布工作中,我办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建立了信息发布制度,由业务员填写“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上网信息审批单”,信息员建议信息内容安放栏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最后由信息员上网公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实行专人负责。对涉密内容严格把关,不涉密应公开的上网公开,涉密内容则不公开不上网,杜绝了失泄密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多次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上级机关的文件精神,制订《条例》宣传活动方案,在本办宣传栏设专刊宣传《条例》文件精神,积极派遣信息员和相关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办举办的“两网”培训以及政府部门组织的《条例》、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有关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人防信息公开工作技能,不断提升人防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我办主动公开人防信息 105条,其中政务文件类 9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创新形式,借用平台,拓展渠道,立体公开,增强效果,努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发挥“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三大功能。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大力宣传人防法律、法规,加强与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联系,把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人防网页及青海人防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及时公开人防重大工作部署和人防法规政策、工作动态等人防信息,促进了人防信息公开的手段多样化。为增强青海人防网站的“公开、服务、交流”功能,做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青海人防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栏人防版作为我办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在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并适时充实窗口内容,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指南”,做好一次性告知,一门受理审批。二是依托省人防办现办公楼七楼档案室作为公共查阅点,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信息,方便了群众。三是公布联系电话,接受群众对有关人防政务信息的咨询,并认真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严格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形成高效、快捷、准确、真实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年内回复公众电话咨询 27条。四是结合实际,在办公地点设立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牌,在资料室设置资料查阅点,在窗口单位设置广告牌,制作发放防空防灾教材和宣传手册 5万多册,举办中学生防空防灾技能演练,利用人防档案查阅资料 150多件次,社会反响良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我办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得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办 2015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 179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 127次,咨询电话接听 27次,当面咨询接待 25次,网上咨询 0次。
  五、政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 年我办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人防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人防政务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务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办人防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答复的工作人员为单位在职职工,人防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经费均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2015年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人防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也未发生与其有关的费用。本着方便群众、为民服务的宗旨,我办全年没有收取信息咨询人复印、咨询等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 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民防空部门属国防战备部门,人民防空工作有其特殊性,涉密事项较多,很多信息都涉及国家秘密,有些人防信息不便公开;二是我办经费紧张,人员紧缺,没有专职技术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网页版面效果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将重新调整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对青海人防门户网站进行升级,调整窗口版面,扩大信息容量。同时,加大对网站管理和维护人员的学习培训,健全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名       称
  计量单位
  全年统计
  制作、获取政务信息(文件)总数
  条
  272
  其中: 1.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05
  2. 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条
  0
  3. 不予公开信息数
  条
  167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1. 当面申请数
  条
  0
  2. 传真申请数
  条
  0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 信函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1. 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3.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行政复议数
  条
  0
  行政诉讼数
  条
  0
  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元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元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人次
  人次
  0
  填报单位:青海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盖章)
  填报时间: 2015年 2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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