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21 11:40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 2015年 1月 1日到 12月 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环保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 116号,邮编: 810007,联系电话: 0971-8204503,电子邮箱:  qhb8176616@163.com)。
  一、概述
  2015 年,省环境保护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 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 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要求, 紧紧围绕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和 2015年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环保部门公信力为重点,突出依法行政,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和规范环保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发挥了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推进了 政务服务 规范化和透明化。
  (一)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主动、全面及时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在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中,及时在网上公布有关政策文件、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和竞买结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各市(州)环保部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主动公开农牧民定居点环境整治项目信息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安排、相关要求等信息。主动公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招标、项目验收等情况。 同时,在《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藏文版)》刊登了藏文、蒙文环境信息, 保障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监督权。
  (二)健全完善环保业务专网管理。 为规范全省环保业务专网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环保业务专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促进环保业务专网健康发展,推动环保信息化工作,依据国家、环保部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省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环境保护业务专网运行管理办法》,对各市(州)、县级环保部门及其环境监管对象的专用信息网络的管理及运行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环保业务专网连通率指标纳入省环境保护厅对市(州)环保部门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之中,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三)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对我厅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梳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 312项权力,绘制流程图 23个,并经省政府第 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 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农渠水安全、高(中)考控噪、风险排查、汛期环境安全等环境执法监管信息,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环境监管信息的权益,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完善 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畅通“ 12369”、网上投诉等环保信访平台, 2015年共受理办结“ 12369”群众举报案件 20件、“ 12369”微信举报案件 14件,及时将办结情况向举报人回复并向社会公布。三是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在厅门户网站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目录、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发布子平台、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等三个子系统,基本实现了环境监管执法、污染减排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功能,根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及时公开所涉 31项内容。制定印发《关于印发 2015年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在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发布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开全省国控、省控企业及重点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废水、废气排放因子、排放浓度等情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国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有效率情况,共公布重点监督企业 43家、省控重点污染源 104家。四是 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衔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及时办结 48个项目环评的省级审批,对容易引发环境污染的项目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的 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退回,对防护距离内居民未完成搬迁的 2个项目暂缓审批。 全年,共办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0个、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3个,除 1个涉密环评审批文件外,其余均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五是突发环境事件公开情况。 2015年,全省共发生 3起突发环境事件,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建议当地政府向社会发布消息。针对金星水电站泄水清砂导致兰州自来水异味事件,在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时间、事件等级、处置情况、损害程度等消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省环保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401条,在网站上公开的政府文件数量 1973份。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开规划计划 152条、污染防治 39条、大气环境管理 28条、总量控制 11条、环境影响评价 57条、核辐射安全 31条、环境监察 64条、自然生态 8条、固废管理 7条、环境监测 26条、政策法规 14条、科技管理 4条、环境宣教 77条、企业之窗 24条、环境应急 5条、环境信息 17条、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栏 1770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栏 127条。
   (一)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2015 年,公开了 报备《青海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营方案(试行)》、《青海省环境污染案件环境监测数据认可管理办法》、《青海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青海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 5件规范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及时、全面、规范公开全厅上年度部门决算、 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部门支出行为。主动公开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制定发布信息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掌握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计划下达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和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及中标通知等,确保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信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着力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 在厅门户网站设立 了场景式服务,开设了网上在线申报大厅,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资料、办理程序、流程、办理期限、办理机构、咨询及投诉电话等。以门户网站为载体,提供了办理指南、资料下载、网上申报、办理查询、在线咨询等服务。同时,在门户网站开设了行政许可栏目,全年,共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审批事项 190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强化对依申请公开制度的研究,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的,通过形式审核、实质审核、会商审核等方式,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在受理中、答复前,根据需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申请意图,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并积极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解。 2015年,我厅共收到丁洁、张静宁等人要求公开成都至香日德公路花石峡至久治(省界)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同一内容的依申请案件 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向被申请人做了回复。
  四、解读回应情况
  2015 年“ 6.5世界环境日”之际,由我厅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了 2014年度青海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了《 2014年青海省环境状况公报》,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在青海日报进行了刊登。 2015年,我厅共回应社会关切事件 209次,主要包括网上投诉 95件次、领导信箱 54件次、留言咨询 34件次、媒体留言 26件次。 并且每月对以上栏目进行情况汇总,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回复,确保有问有答、有办有督,确保群众反应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事事有着落。同时, 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监管, 指定专人负责利用厅舆情监控系统,依托系统囊括的数千个报纸、期刊、网络媒体、微博和数百个中央、地方论坛、博客等信息源,进行实时监测和全面采集,确保遇到舆情,第一时间汇报,全年共编发《环保舆情动态》 61期。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 年,我厅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举报情况
  2015 年,我厅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2015 年,我厅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情况
  为保障青海省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群系统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公开,组织全省 8个州市环保部门 50余名网站信息发布员,开展了操作技术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信息发布要求、文档编辑应用、发布规范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讲解。经过讲解、演示、实际操作、现场解答等,使参加培训人员对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群建设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还对部分环保局的信息发布员通过互联网、电话、电脑远程协助等方式进行远程培训。通过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掌握了平台的使用,为我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群的内容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九、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其他厅局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理解、认识亟需提高。在环境应急、科技管理、自然生态等方面环境信息公开内容偏少,环境信息公开的整体数量和质量仍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有待于继续扩展。虽然我厅设立了门户网站手机版政务微信平台,但发布的政务信息依然较少。三是各级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国家、省和市县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程度还不够,污染源监控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等发布情况尚不均衡。
  十、 2016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目标
  2016 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统筹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推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 规范做好信息公开服务。立足于服务群众,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努力在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 强化政策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全面深入解读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质量、环境应急、重金属污染、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及时向公众阐释政策,解疑释惑,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
  (三) 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途径,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站、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发布环境信息,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努力为公众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
  (四)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培训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
  (五)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 对各市州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形式是否方便、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条)
  条
  440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97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1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次)
  次
  27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2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20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6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6
  (二)申请办结数
  件
  6
   1.按时办结数
  件
  6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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