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19 10:30 来源: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qhfg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0971-6305705,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 4号。
  一、概  述
  2015 年,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 的通知》(青政办〔 2015〕 105号,简称《公开工作要点》)等 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领域,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1. 突出公开重点,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委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了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价格和收费政策,公开价格管理部门对价格和收费标准的批准文件,遇有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时,及时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期限等信息,特别是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价格调整时,及时联系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信息,确保了调价项目的平稳出台。
  2. 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宣传。 除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信息,并将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编制成《发改委信息》向社会发布。在门户网站设立“政民互动”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5年 1月,会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青海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就《办法》相关具体内容作了详细的解读通报。为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初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平台,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使规划编制更接地气、更加务实、更能反映人民群众的声音和智慧,并对部分优秀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公开。 12月,根据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安排部署,委主任带头宣讲全会精神,并围绕民生改善补短板、精准扶贫、户籍制度改革等重点问题作了进一步解读。同时,两名副主任还分赴市(州)和省直部门开展宣讲活动,媒体对宣讲解读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我省有关重点改革工作的宣传解读,帮助群众和相关行业、部门正确理解和把握改革政策。按照价格改革工作的部署,我委认真开展了《青海省定价目录》的修订工作,及时对修订后的目录进行公布,在国家放开药品价格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做好宣传解读释疑工作。在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召开后,主动联系媒体记着,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对《青海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 5个配套政策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
  3. 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渠道。 我委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增设专栏,进一步充实了网站公开内容,为社会公众查阅公开信息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平台,提高了我委的工作透明度。为提高信息公开的速度和范围、满足公众和媒体的信息需求,我委积极主动和记者沟通,联合媒体向社会提供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府信息,与省内外 10余家新闻单位建立工作联系,扩大了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有效提高了时效性和影响力。 2015年度共组织联系或接受媒体采访 20余次,主动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做到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维护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决定》,按照“实行清单管理、公开规范运行”的原则,我委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现有 99项行政职权的主体性质、职能配置、法律依据、责任主体、运行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逐项进行了细化规范,并在门户网站建立专栏向社会公布。
  2.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力度,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进行细化说明,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3. 继续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一是 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委批复和核准的项目同步公开了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投资、招投标要求等信息,此项工作为全省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提供了示范。二是加大重大项目建设稽察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被稽察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开工条件、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三是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内第一时间对省级预算内资金安排前期项目进行公示,并及时主动发布我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信息。四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积极围绕项目的审批、资金下达、建设进度、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及时编发工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主动向社会发布。
  4. 大力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牵头拟定了《青海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组织建立了“信用青海”网站,并开设“双公示”专栏集中公示全省各有关单位搜集报送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目前,“信用青海”网站已先行公示了省发展改革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2000余条,并同步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通过信用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了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前迈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是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全新尝试和重大突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委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针对《条例》第九、十条规定,进一步挖掘信息资源,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815条,较上年增加 30%,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文件类信息 255项,较上年增加 0.8%,占总数的 31%;非文件类信息 560项,占总数的 69%。其中: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24条,占总体比例为 2.95%;公开有关规划计划类信息 3条,占总体比例为 0.37%;公开政策解读类信息 16条,占总体比例为 1.96%;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 118条,占总体比例为 14.48%;公开价格、收费、价格监测及价格监督检查类信息 126,占总体比例为 15.46%;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 174条,占总体比例为 21.35%。
  2015 年,我委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已在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 年,我委共受理 6份申请,较 2014年减少 14.3%。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方面的申请 1件,收费政策方面的申请 1件,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的申请 4件,均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在时限内完成答复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 年,我委共接受群众咨询 20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 17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 30余次。 2015年,我委门户网站日均访问量为 395人·次 /天,其中“发改委文件”栏目点击率较高。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 年,我委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1起, 2015年 3月 17日,经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未收到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件(包括信访、举控)。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5 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未单独列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行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工作实践中既依法稳妥办理,又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需求,仅靠《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无法妥善解决。建议在《条例》修订正式颁布后,省政府办公厅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提高基层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帮助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工作依据。
  在下一年度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现有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价格、收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公开实效。三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增强主动性,提高工作能力,拓宽申请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保密局等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系。五是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扩大信息受众面,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八、相关说明与 指标统计 附表
  统计范围未含我委除省能源局以外其他下属依法行政行使职权的单位。
  
  附表 1.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填报单位: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填报时间: 2016年 3月 24日 
  名     称
  计量单位
  全年统计
  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
  条
  2729
  其中: 1.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815
  其中:制发公文
  条
  255
   《发改委信息》
  条
  88
   其他信息
  条
  472
  2. 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条
  893
  3. 不予公开信息数
  条
  1021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6
  1. 当面申请数
  条
  1
  2. 传真申请数
  条
  —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
  4. 信函申请数
  条
  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6
  1. 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
  3.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5
  行政复议数
  条
  —
  行政诉讼数
  条
  1
  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元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元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人次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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