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31 02:55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青海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及省直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到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联系电话:0971-8252135;电子邮箱:szfxxgk@qh.gov.cn)。

一、概述

2014年,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了2014年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就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明确分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健全完善公开机制。一是收集汇总近年来以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名义制定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实施意见或办法等,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学习借鉴。二是建立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逐级明确地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QQ群、微信群搭建业务交流平台,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网络。三是健全完善《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细则》,制定下发了《政务微博(微信)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舆情处理工作规则》、《关于加强网络舆情处理工作的通知》等,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拓展规范公开渠道。通过多年建设,已形成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微博微信等多渠道的信息公开体系。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继续完善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市(州)、省直各部门二级发布平台。2014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及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6100余件;发布省内、部门、地区信息7825条;更新法律法规库512件;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40余万条;进一步丰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新开设政府大事记、政策解读、社会评论、政策措施落实等栏目。2014年12月,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第三方主办的全国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活动中排名第19名;在全国省级政府透明度评选活动中排名第10名,并获“2014中国政府透明度领先奖”。二是积极利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1月,分别在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新华网4个国内主流互联网新闻媒体开通“青海政务”官方微博,同时在腾讯网开通“青海政务”手机微信平台,建成微官网,实现了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链接。“青海政务”微博微信平台运行近一年来,发布各类博文9800余条,图片2100余幅,发起和收到评论5.8万余条,办理和转办公众咨询、投诉91件,互动交流600余人(次)。“双微”在扩大省政府政务宣传范围,实现政府与社会公众有效沟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在第三方举办的评选活动中荣获“新媒体融合发展领先奖”、“最佳服务奖”。三是继续利用传统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自2013年与省政府新闻办建立联合协调机制以来,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100余场,2014年省、市(州)政府共计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145场,全部同步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公报,编制2014年《青海政报》24期,印刷15.12万册,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青海政报》电子版专栏,收录了自2004年至2014年共348期《青海政报》的所有电子版资料,方便查阅。此外,在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省政府信息查阅点。全省各级各部门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437个。

(三)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招投标、价格和收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十个重点公开领域的基础上,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部署,细化了16个牵头部门任务,并对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较好的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4年,青海省政府取消下放214项、优化调整110项行政审批事项,建成了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驻单位34家,梳理行政管理事项426项。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除涉密单位外,省本级99家预决算单位、8个市(州)667家预决算单位、50个县2635家预决算单位全部就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公开,各级财政和多数预算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并按照《条例》和《审计署公告审计结果办法》要求,向社会公开了18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了征地政策、程序、实物指标、补偿安置结果和举报电话。各市(州)、县政府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政策和标准,并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公共资源五大交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全部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按照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抽取评标专家、统一监督管理的“五统一”目标施行集中统一管理。四是加强公众服务信息公开。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对学前教育资助等政策及时用汉、藏、蒙文进行了公开。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上,对2014年组织实施的三批共383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公开。在医疗卫生领域,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在医院门诊大厅、服务台及显要位置设立价格电子显示系统,以门诊大屏幕、触摸屏、明码标价牌等各种方式公示价格。在推进就业方面,通过电话、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公开、解读政策文件类信息141条,发布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及各类人士考试信息360条。在社会保障方面,出台并公布了27条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涵盖了包括增加养老金、提高最低工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等与公众息息相关的事项。五是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公开了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公开了相关行业、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特点的分析、事故调试分析和有关统计数据。公开了有关节日前后或专项监督抽查食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质量监管部门查获问题有关情况通报等。建立了青海省信用信息数据库,公开涵盖企业、社会组织基础识别信息、经营、纳税、年检、环保及不良信息、查询信息等9个大项153个子项共计30万条信用信息。

(四)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发展。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培训,提升领导和工作人员认识水平及工作能力,全年培训8000多人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系统功能,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下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统一、数据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同时,加强检查、考核和评议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78.27万件,2014年新增43.11万件,电子化率达99.9%。涵盖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程序、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等公众关注的热点领域。

其中,省级单位公开9.74万件,各市州公开信息33.37万件。2014年全省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821件,主动公开2784件,占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的98.7%。各级人民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文件975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6.11万件,通过政务微博公开1.5万件,通过微信公开3531件,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05万件。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事件和重要舆情3318件,省级单位回应事件1149件,各市州回应2169件。全省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45场,及时发布了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经贸文化科技、重大活动情况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主要领导同志参加97场,占总场次的66.9%。通过政府网站举办在线访谈36次,主要领导同志直接接受访谈15次。解读政府政策文件560篇,微博微信回应网友关注热点事件594次,通过其他方式如电话、信件等回应公众1983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21件,与上年相比减少近七成。

从申请途径看,当面申请746件、传真申请52件、网络申请99件、信函申请124件,通过传统途径申请的占73.1%。从申请公开信息范围看,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资源交易、公众安全、医疗卫生、文化出版等是重点。对申请答复的102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46件,同意公开618件,同意部分公开28件,不同意公开1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共11件。不同意公开主要因为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省政府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行政复议案件19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各市州行政复议案件57件,行政诉讼案件27件。全省76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3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30件;行政诉讼案件3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1件,被依法纠错9件,其他情形1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全省各单位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未收取依申请政府信息有关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15个,全部为临时挂靠机构,没有专职机构;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437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695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45人,兼职工作人员650人;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共133.48万元。

九、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工作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重点领域公开不够、监督检查力度不大等问题。2015年,我省将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作协调发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完善主动发布机制,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建立公众关切回应机制、主动发布机制、专家解读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与部门积极协调,建立日常性培训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

(二)突出重点领域公开。抓好重点领域和事关公众切身利益、民生领域以及政府行为规范、公共资源利用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召开工作促进会,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抓好公开载体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升级改造,督促各市(州)、各部门做好子平台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加大对微博微信平台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影响力,拓展应用功能,督促各地各部门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形成以“青海政务”微博微信为核心的全省政府系统微博微信群。

(四)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健全完善公开考核评估办法,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和社会评议活动,将检查考评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3114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78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82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975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6109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502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53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051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31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4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97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5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6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9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98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021

     1.当面申请数

746

     2.传真申请数

52

     3.网络申请数

99

     4.信函申请数

124

  (二)申请办结数

1021

     1.按时办结数

102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02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4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61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8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7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3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30

 五、行政诉讼数量

3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1

  (二)被依法纠错数

9

  (三)其他情形数

1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37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9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45

     2.兼职人员数

65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33.48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5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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