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10:11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qhzljd.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电话:6161713。
  一、概述
  2014年,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准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省质监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省局各党组成员对拟公开信息亲自把关,严格进行审查,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能够认真遵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及时更新。
  (三)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
  (四)优化信息公开途径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对我局门户网进行改版,增加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开设“公众留言”、“局长信箱”、“投诉举报”、“在线访谈”等互动栏目。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一些市民关注度较高,网上咨询较频繁的信息被放置首页,并根据阶段工作重点,设置相应专题集中发布信息。经过改版的网站,不仅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平台,有效放大和延伸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五)行政处罚规范,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政府法制办推行行政裁量权工作的要求和安排,我局开展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细化和完善行政处罚标准,编印《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试行)》。同时进一步健全法制监督机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通过行政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青海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对全省质监系统质量管理、计量与认证、标准化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法制建设等方面应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对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关注民生行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主动及时地宣传报道,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201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
  包括规划计划类、规章文件类、业务工作类、统计数据类、工作动态类信息以及其它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途径。我局通过门户网站、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发布质监信息,宣传报道质监部门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向群众传递最新质监工作信息,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通过办事大厅受理办事人员的相关咨询,方便群众自助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度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不属于我部门职责范围,已告知有关部门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00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200余次,当面咨询接待1800余次。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5余万次。通过“公众交流”、“在线访谈”等内容,对群众关心的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积极互动,对疑难问题及时进行解答,有效增强了公众法治意识及社会满意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外界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制度化、系统化、经常化,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少数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够主动,流于形式。二是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公开不够彻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学习,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树立主动公开的理念。认真做好重点公开领域和热点、敏感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条)
  条
  17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7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0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次)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
   1.当面申请数
  件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4.信函申请数
  件
  1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按时办结数
  件
  
   2.延期办结数
  件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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