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9:25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qhhrs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电话0971-6304414。
  一、概述
  2014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行为,拓宽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领导密切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全厅工作的总体安排,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健全机制,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同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省公务员局,厅机关各处室局起草各类公文材料,必须经厅办公室初审后交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后,再交办公室通过网络及时公开,严格审核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三是狠抓学习,提高认识。组织专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青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快速获取政府信息,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认真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一是编制了《省人力资源和—3—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说明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范围,编制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了包括索引号、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内容。三是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细化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厅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进一步发挥厅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修改完善了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由厅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维护、内容更新等,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全年先后就有关重大事项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包括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调整城乡居民金养老金标准情况等有关情况,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公开。针对公众对社保待遇调整、大学生就业、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较为关注的情况,我厅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四是设立信息公告栏公开。在厅机关电子显示屏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将我厅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审批事项等内容滚动播出,提高了政策知晓率。
  (四)加大热点问题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人社相关法律法规和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政策以及各类考试招聘信息等,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在2014年度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期间,通过门户网站、专业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了考录招聘计划、职位及资格条件和招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面试组织等方面的信息,促进了考录的公平、公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3条,比上年增加27.8%,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政策文件类信息141条。公开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的通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青海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2.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及各类人事考试信息360条。
  3.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类信息22条。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工作动态类信息183条。
  5.公共服务类信息89条。
  6.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27条。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增加养老金、提高最低工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
  7.及时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和预算。
  (二)信息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厅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公告公示、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栏目,方便群众查询了解。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全年先后就有关重大事项共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包括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调整城乡居民金养老金标准情况等有关情况,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公开。针对公众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较为关注的情况,我厅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全年,累计在各级媒体刊播稿件2975篇(条)。四是设立信息公告栏公开。在厅机关电子显示屏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将我厅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审批事项等内容滚动播出,提高了政策知晓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件涉及2013年度我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1件涉及我省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及相关目录,1件涉及2013年度我省户籍人数、全省常住人口、公务员人数、财政支出总额,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我省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及相关文件等。“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25%,主要涉及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申请内容不明确”1件,占总数的25%,属网络申请,具体内容无所指,已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至今未接到更改、补充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我厅建立了网络舆情监测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青海省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并加大厅门户网站上厅长信箱等互动栏目的回复力度,进一步畅通了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我厅共接受当面群众咨询1900多人(次);接受网上咨询613次,是去年全年169次的3倍多;厅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电话接听20034人(次),是去年全年3216人(次)的6倍多;厅门户网站页面浏览量达到301万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厅2014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厅2014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促进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机制建设上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还未理顺,公开力度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2015年,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重点做好就业、社保、考录招聘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根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分解细化任务,将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内容落实到具体处室局,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便于检查。二是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信息过程中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加强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督办催办。督促厅属各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规定期限办结,不发生超期情况。三是强化主动公开,不断规范发布。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解答的原则,依法做好发布前审查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对于本厅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及时明确公开属性,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将网站打造成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四是加强依申请公开,提高办理质量。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尽可能满足申请人的要求。要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时,还应在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避免同一政府信息重复申请。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附件 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  年度 )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8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 .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823
  3 .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32
  4 .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5 .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3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61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
  2 .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 .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54
  4 .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09
  5 .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50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4
  1 . 当面申请数
  件
  0
  2 . 传真申请数
  件
  0
  3 . 网络申请数
  件
  1
  4 . 信函申请数
  件
  3
  (二)申请办结数
  件
  4
  1 . 按时办结数
  件
  4
  2 . 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4
  1 .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 . 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
  3 .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 .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1
  5 .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 .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 .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1
  8 .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2
  1 .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0
  2 . 兼职人员数
  人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
  
  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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