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9:30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qhedu.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971-6310576。
  一、概述
  2014年,省教育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教育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牵头、职能处室分工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成立了由主管厅长为组长,主要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问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处室,完善强化落实,责任具体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各处室(单位)指定专人承担信息公开的信息员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不断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有关制度,印发了《青海省教育厅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青海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青海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海省教育厅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办法》等制度,在《青海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措施。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青政办〔2014〕58号)及时转发,要求有关单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三)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充实门户网站内容。经过多次改版,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功能构架和信息内容已基本达到省政府的要求。同时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实门户网站内容。厅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青海省招考信息网、青海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二级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各类考试信息、毕业生就业信息,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厅领导、各处室负责同志、主要工作职责以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以及“三基”建设等工作,设立了专门的版块、栏目。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派员参加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明确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常抓不懈,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省教育厅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我厅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42条,厅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接受采访10余次。通过《中国教育报》、《青海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青海电视台、青海广播电台等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人民群众关注的招生考试、学前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信息。
  (一)依法主动公开政务工作内容。我厅高度重视,主动公开教育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对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工程招投标、教师招录等做到了全程公开。对重大教育活动,如评审出的具备中学高级、中专讲师、高校教授、副教授教师任职资格教师名单、评先选优结果、重大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等及时进行公示。要求各地各校将资助的贫困生名单和评先选优结果进行公示后报我厅,及时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中小学教学用书、远程教育设备、重大教育项目都实行公开的招投标。通过这些具体的政务公开内容,保证了我厅政务工作的公正、透明。
  (二)不断丰富公开手段和载体。继续办好机关刊物《青海教育》,充分利用自办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及时通过青海招考网及新闻媒体公布各批次考生的录取情况。加强和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建立了稳定的联络关系,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广泛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另外,还通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参加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使群众了解我省教育工作发展概况。
  (三)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及时清理涉及我厅的行政审批项目,今年3次对我厅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专项清理,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1项,截至目前,我厅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项,较去年减少了29%。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主体和责任,通过厅门户网链接发布,方便群众监督我厅行政执法工作。对建厅(1950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228件,废止298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公示。着手编制省教育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招生录取、教育收费、采购招标、教师招录等做到全程公开。对重大教育活动,如评审出的具备中学高级、中专讲师、高校教授、副教授教师任职资格教师名单、评先选优结果、重大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等及时进行公示。要求各地各校将资助的贫困生名单和评先选优结果进行公示后报我厅,及时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中小学教学用书、远程教育设备、重大教育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重点是加强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有关政策和信息的公开工作,以及在加大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方面相关情况。探索重要信息藏蒙文公开形式,对学前教育资助等政策及时用藏蒙文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厅共受理3件信息公开申请。1件是益仁平信息咨询中心关于校园性侵方面的咨询;1件是吴有水律师关于学生入学是否与计划生育挂钩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共同申请的行政收支相关方面信息。在深入了解政策规定,与省政府法制办充分沟通过的基础上,均及时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一)接待来人和电话咨询情况。2014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待1000余人次电话及当面咨询。
  (二)网上留言及答复情况。2014年,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留言677件,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栏目收到教育相关信件16件,青海新闻网“政民零距离”留言10件,人民网、新华网(给省委书记留言)64件。对其中有实质内容的、属我厅职责范围内信件、留言,我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有关处室给予答复,答复率为91.4%;不属我厅职责范围的及时转相关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五、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收到针对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4年我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印制、购买宣传资料、讲座等费用计2500元。
  本年度省教育厅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厅认真落实全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2015年,我们将认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更好地推动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本着“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目标,以“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为原则,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切实做好主动公开的相关工作。要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对重大建设项目、人事信息、重大项目执行、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主动按照法定的时限及时予以公开,让群众知晓。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及时审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条例》、《办法》规定向行政机关提交的申请,并按照《条例》、《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申请人要求,采取电子邮件、传真、纸质、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三是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通过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重点工作的行政决策结果,并逐步完善行政决策过程以及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实施结果的公开。以完善各项制度为根本,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从日常具体工作入手,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通过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条目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依规、审慎稳妥做好答复工作。以提高政府透明度为目标,改革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采取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打造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以完善各类机制为动力,大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青海省教育厅
  2015年3月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青海省教育厅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条)
  条
  94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91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9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6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6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次)
  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3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3
  (二)申请办结数
  件
   3
   1.按时办结数
  件
   3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2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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