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3-28 11:15 来源: 作者: 编辑:

青海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政府信息技术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联系电话:0971-8252135;电子邮箱:qhsxxgk@163.com)。

一、概述 

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在做好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协调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2012年以来对八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进展情况,下发了我省《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细化了十个重点公开领域的主要目标和十个牵头部门的任务。总体看,我省在推进十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中,在五个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行政审批信息。从2000年至今,我省先后进行了7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共取消和调整下放1284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及时通过报纸、网站、《青海政报》等公开。二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省级89个一级预算部门全面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和2012年部门决算信息;各市(州)、县预算部门也通过不同方式公开本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和2012年部门决算。2013年10月,向社会公开省级及86个一级预算部门,8个市(州)本级、46个县(市、区、行委)财政及所属的预算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面达100%,提前两年实现国家既定目标。三是保障性住房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形成了省州县三级信息公示制度。四是招投标信息。2012年以来,及时通过省招标投标网全面发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和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等。同时,加大政府采购、违纪违规情况的公开力度。五是价格和收费信息。在发布定价项目价格时,均及时对最高指导价予以公示,在后期调价时,积极做好调价信息的公开。现行的收费标准均在门户网站公开,积极做好涉及教育等民生领域监管和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公开。此外,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5个重点领域,结果性信息公开工作日趋稳定和成熟。

(二)健全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制定出台《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二是调整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三是下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四是制定实施《青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青海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等五个制度。五是制定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六是制定《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细则》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微博(微信)管理暂行规定》。

(三)拓展规范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建成发布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各地区、省直各部门建设70个二级发布平台。与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一个重要的渠道。充分发挥省图书馆、省档案馆、西宁市行政服务中心等三个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职能,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及一些部门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此外,各级各部门还通过《青海政报》、《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藏文、蒙古文版)》、《青海日报》、《青海藏文报》、《青海法制报》、《西海都市报》、青海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等省内主要媒体播发政府信息。

(四)加强培训督导。4月底,组织各地区和省直部门110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省委党校开展为期2天的专题培训。同时,积极派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培训班,深入基层开展专题培训和讲座。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7月底至8月中旬,对全省40个部门和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五)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督促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布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情况,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下载,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做好有关记录并保存备查。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和评议工作。汇编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件制度30件,印制2000册《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并免费发放给各地区、各部门。同时,加强对政府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的监管,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督促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16万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7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9%。其中,省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6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9%;各地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1万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9%。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办法》、《青海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省政府规章5件。同时,公开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青海省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试行)》、《青海省省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行办法》、《青海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政府系统精简规范政务信息实施细则》等各类规范性文件67件;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报备并公开规范性文件223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青海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公开了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牧区残疾人扶贫开发、少数民族事业、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城镇住房发展等专项规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月度统计指标,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教育和科学技术、房地产开发、价格水平、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

4、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及时主动公开涉及民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各级政府利用门户网站和公示栏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三公”经费支出和预算。选择全省扶贫整村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近30个项目资金安排,事前通过青海日报和相关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吸纳合理化意见建议。公开了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省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青海省农村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青海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工程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青海省红十字会接收使用四川芦山地震捐赠资金物资情况、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2年跟踪等18个项目和单位的审计结果。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程序、标准及实施情况。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省级规章制度、政府采购操作流程、采购目录、采购公告、中标公告、更正公告,以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违纪情况及处罚决定等内容进行了公告。2013年,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共发布采购信息3885条,在青海日报发布公开招标信息13条,实现了全省范围内招投标信息共享。

6、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公开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提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项服务。

7、价格收费监管方面。在发布定价项目价格时,均及时对最高指导价予以公示。在后期调价时,及时联系媒体,积极做好调价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2013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降低部分单病种住院费用限额付费标准》、《庆大霉素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2013年度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流标部分品种限价》等政府制定价格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并网站公开现行的收费标准,公开了《城市新建房屋供配电工程配套费收费标准》、《降低部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调整和规范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的通知》、《玉树灾后重建项目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的意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方面的信息。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罚结果。

8、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了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保障性住房、计划生育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药事管理、健康城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中医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增加养老金、提高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困难补助发放、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

9、应急管理情况。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公开了包括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了应急演练、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10、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了本省环境质量和环境管理状况,公开了本省相关行业、监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定期发布本省安全生产事故特点的分析、事故调试分析和有关统计数据。公开了有关食品质量节日前后或专项监督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名单,质量监管部门查获问题有关情况通报等。

11、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领域等方面。及时发布封道养护施工、市民出行(灾害性天气、突发事故)等信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公开制度。在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并链接各区县、有关部门子专栏,集中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项目信息、工程招投标、企业信用信息、人员处罚信息等。

12、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等情况。公开了本省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机构改革方面的情况及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此外,还公开了法规规章、领导信息、征房征地、救灾救济、民族宗教、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省政府大事记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省已形成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官方微博微信、社区信息苑和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对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全省8个市(州)政府、所有县(区、市、行委)都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省直部门均建立了网站。建成发布了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年来,发布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20万余条。其中,发布2004年以来的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各类文件3000余件,整理发布法律法规1200余件。

2、新闻发布会。今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96场,其中省政府召开58场、省直部门20场,市州18场。内容涉及重大经济活动、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玉树灾后重建、重大文体活动、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状况、国际性文化交流、国计民生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中外媒体关注的政府工作重要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 

3、政府公报。《青海政报》发布24期,每半月出版1期,通过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部分企事业单位、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同时,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了《青海政报》专栏,方便查阅。出版发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藏文版)》12期,创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蒙古文版)》,第1期已经成功发行。免费赠送到少数民族地方的村(牧)委会、中小学校、寺院。

4、公共查阅点。在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西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辟出专门区域,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一些地区也按照省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在相关场所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各市(州)、县政府已在当地档案馆或图书馆建成46个查阅中心。

5、官方微博微信。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牢牢掌握网络舆论的主动权,于2013年底在人民、新华、腾讯、新浪网建设“青海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准确地发布省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信息,省政府重要会议信息,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及解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网民关切,为网民了解青海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搭建便捷渠道。

6、其他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青海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西海都市报》等省内主要媒体播发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省依申请公开信息数共3148件。其中,省级机关收到1318件,各地区政府及工作部门收到1830件。当面申请2317件,占73.7%;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4件,占0.4%;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249件,占7.9%;以传真形式申请61件,占1.9%;以信函形式申请507件,占16.1%。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314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148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2972件,占总数的94.4%;同意部分公开的为45件,占总数的1.4%;不予公开的为78件,占总数的2.5%;信息不存在的为53件,占总数的1.7%。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全省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约16.71万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89万人次,电话咨询10.61万人次,网上咨询1.2万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全省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29件,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费用支出情况

本年度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增设电脑和触摸屏幕等设备,印制宣传手册、开展培训和调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信息更新等费用204万元。

(二)费用收取和免除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未收取依申请政府信息有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力量不足。省政府办公厅、各地区、各部门均没有专门机构,且挂靠机构不同,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没有固定人员。二是监督保障仍有局限。有些地方和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制度和执行存在冲突,公开与保密还有矛盾,救济方式和手段不够健全。三是公开渠道形式还需优化。一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普遍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方便社区和农村基层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共查阅场所建设面不广,现有设施未得到有效利用,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八、2014年的重点工作安排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我们将按照克服困难、常抓不懈,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推进全省工作深入发展。

(一)逐步理顺运行管理体制。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确定主管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将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纳入当地政府的指导、协调范围。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继续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制定出台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专家解读、重  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等配套制度。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公开。抓好十个重点领域和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民生领域以及政府行为规范、公共资源利用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召开工作促进会,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着力抓好公开载体建设。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大对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力度,并加强政策和业务培训工作。抓好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高利用率、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五)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的长效机制,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估办法,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和社会评议活动,将检查考评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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