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震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8:42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地震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兴海路1号;邮编:810001;联系电话: 0971-6145087 ;电子邮箱:qhdzj@163.cn )。
  一、概述  
  2013年,青海省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青海省地震局办公室作为青海省地震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青海省地震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地震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青海省地震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青海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了青海省地震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制定的《青海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青海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青海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青海省地震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地震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地震信息、突发地震灾害事件信息、行政许可规定、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工作动态等。
  2013年,青海省地震局通过青海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信息1568条,发布地震信息200条,人才招聘信息2条。利用5.12、7.28以及玉树地震纪念日暨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科普宣传讲座27次,在全省范围内发放了80000余份宣传资料,共展出展板800余块,悬挂横幅500余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青海省地震局网站在首页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青海省地震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
  2.新闻媒体。在青海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每天多次向社会公众广泛发布有关地震信息。
  3.其它公开方式。利用“防灾减灾日”、“5.12”“4.14”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材料等提供地震信息服务。
  4、宣传栏。在青海省地震局(西宁市兴海路1号)制作宣传栏5期。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青海省地震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青海省地震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青海省地震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青海省地震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4年,青海省地震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指引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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