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8:38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qhsafety.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136310。
  一 、概 述
  2013年,我局按照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牵头、职能处室分工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整体同步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不断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关制度,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明确了省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措施。
  (三)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充实门户网站内容。对青海省安全监管局门户网进行了不断改版,增加了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开设了“网上办事”、“在线咨询”、“局长信箱”、“事故举报”、“建言献策”等互动栏目。完善网上办事功能,为大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根据阶段工作重点,设置相应专题集中发布信息。经过改版的网站,不仅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而且有效放大和延伸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四)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2013年我局组织相关干部学习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局相关规章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监管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在局门户网站对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规划科技、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事故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动态信息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对教育实践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活动开展情况设专栏进行集中宣传,主动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报道和反馈,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本单位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主动公开途径。我局通过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发布安全监管信息,宣传报道安监部门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向群众传递最新安监工作信息,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积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编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了服务对象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没有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外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和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频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全文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工作做得还不够扎实。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总局和省政府工作要求,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公众对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度;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把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与责任追究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不断创新安监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推进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密切相关的内容公开工作,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安监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青海省人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青海省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青ICP备08000030号 中文域名: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务 Copyright © 2007-2020 青海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