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8:38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我办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强调和部署,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办综合处认真履行职责,指派专人管理,加强对办各处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法制环境,充分发挥法制工作为经济和社会服务的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一是整理和完善了省政府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充实、规范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二是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通报、信息公开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相关的工作机制。三是积极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众参与机制。2013年,我办能够将审查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青海省政府法制网及青海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三)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机关效能建设、政风建设挂钩,与处室工作考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形成了全办上下自觉履行政务公开职责的工作氛围。努力做到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漏项、不延时,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推诿、不敷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
  (一)公开内容
  一是及时公开政府立法工作信息。全年共有9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公开征求了公众的意见,认真吸纳公众智慧,全面反映和体现民意,切实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其中,《青海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等立法项目召开了专门的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法制网、《青海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2014年度政府立法项目,作为编制省政府2014年立法计划的参考。二是及时公布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3年,审查省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04件,审查各州(地、市)级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9件,并予以公布。三是及时公开办法制工作动态和政府法制信息。及时公开全办组织机构信息,通过青海省政府法制网发布信息231条,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布信息51条,发布《政府法制信息》24期、《政府法制参考》7期。
  (二)公开方式
  坚持公开形式、内容、载体与效果的统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一是坚持政务公开传统方式。如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固定栏目等。全年在《青海日报》、《法制日报》、《青海法制报》等发表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培训等文章12篇。二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大办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力度,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继续完善各类软件平台,增强了网站服务功能,目前为止,网站浏览量已达到1044872人次。三是拓展信息发布平台。积极与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联系。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要工作、立法项目进行宣传报道,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拓展。
  2014年,我办将积极创新思路,着力提升效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第95号令)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利用好青海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站这一平台。整合利用好现有资源,完善信息系统的功能,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实现依法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畅通工作渠道,严格保密审查,丰富公开内容,加大监督检查,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青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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