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8:36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司法厅编制。全文主要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www.qhsf.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司法厅办公室,电话:0971-8217623。
  一、工作概述
  2013年,省司法厅的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在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使信息公开工作在上年度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定期会议制度,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具体责任,确保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责任机构、有专人承办的良好局面,促进了厅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我厅坚持从规范网络管理基础工作着手,努力提高信息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机关内外网软、硬件系统和终端计算机的维护工作,积极为机关各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完成各项信息化工作规划、方案和项目实施中技术支持和后期管理维护工作,更新和提高网络功能,全力保障司法行政网、司法厅内部专网、青海法学网、青海法律援助网、青海普法网、青海律师网的高效运行和网络安全,不断完善网络管理制度,优化网络资源配置,机关网络安全性显著增强,网络运行效率明显提高,截至2013年底,全年累计维护800余次,累计访问量达300余万人(次)。
  (三)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司法厅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资源共享等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更新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了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内部专网、省委内部专网、青海平安网的电子公文和政务信息上报工作,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网、司法厅专网的信息上传和更新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年上传厅发文件、信息等500余件。
  (四)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我厅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举办培训班,在司法厅网站、厅系统相关培训班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公务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厅对照《条例》,对司法行政工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138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30条。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访问人次和被访问页面数稳步增长,全年访问人次为300余万人(次),截至目前,青海司法行政网累计访问数已达1000万余人(次)。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法规的公开力度。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贯彻落实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加大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对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深入。
  二是加大了业务类工作信息的公开力度。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密切联系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加大了法制宣传类、法律服务类、法学研究类、监狱工作、劳教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同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通过图片新闻、工作动态等形式发布信息,重点加大了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
  三是加大了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主要包括法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便民服务措施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是加大了行政职能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更新和完善了厅机关管理职能、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变动等方面的公开信息,包括司法厅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处室职责;厅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司法考试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重要专题会议及全省司法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
  五是加大了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展力度。省厅依托司法行政网门户网站,积极指导全省各州市地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青海法学网”、“青海法律援助网”、“青海普法网”、“青海律师网”及州市地司法网站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二)公开形式
  目前,我厅已形成了青海省司法厅网站、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及电子信息屏等多种形式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公众获取和利用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的需求。一是利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政府内部专网形式发布信息。二是利用司法厅门户网和内部专网发布信息。在不断丰富司法厅门户网站和内部专网信息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电子宣传栏发布信息。我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更新了电动宣传栏和LED电子信息屏,调整了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信息公开的宣传形式,使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达到统一和规范,全年制作宣传片60余期,发布通知公示等12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厅未收到咨询处理的信息。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厅未受理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从公开效果看,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效性和便捷性。我厅将着重从以下4个方面主动予以加强: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严格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进一步教育引导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信息工作,重点推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司法行政信息目录分类标准,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督导厅系统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不断规范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按照《条例》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交流力度。从基础工作入手,继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着重加大与省内各厅局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力度,学习借鉴省外司法行政部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升青海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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