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7:20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qhedu.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971-6330957 0971-6310576。
  一、概述
  2013年,省教育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二届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教育厅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形成了“厅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牵头、职能处室分工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管厅长为组长,主要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厅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定期研究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问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处室,强化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各处室(单位)指定专人承担信息公开的信息员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不断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有关制度,印发了《青海省教育厅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青海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青海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海省教育厅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办法》等制度,在《青海省教育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定了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措施。根据青海省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青政信公〔2013〕3号)要求,及时下发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充实门户网站内容。经过多次改版,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功能构架和信息内容已基本达到省政府的要求。同时不断充实网站内容,及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实门户网站内容。厅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青海省招考信息网、青海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二级网站建设,及时发布各类考试信息、毕业生就业信息,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厅领导、各处室负责同志、主要工作职责以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设立了专门的版块、栏目。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派员参加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明确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工作人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常抓不懈,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省教育厅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突出主动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3年底,我厅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483条,其中教育动态信息505条,政策性文件、资料信息287条,视频信息257条,图片信息110条,通过“十八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教师培训”、“代表访谈”、“群众路线”等教育工作专题发布信息2217条,厅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接受采访10余次。通过《中国教育报》、《青海日报》、中国教育电视台、青海电视台、青海广播电台等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40余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人民群众关注的招生考试、学前教育、“两基”攻坚、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信息。
  (一)依法主动公开政务工作内容。我厅高度重视,主动公开教育重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同时对招生录取、教育收费、工程招投标、教师招录等做到了全程公开。对重大教育活动,如评审出的具备中学高级、中专讲师、高校教授、副教授教师任职资格教师名单、评先选优结果、重大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等及时进行公示。要求各地各校将资助的贫困生名单和评先选优结果进行公示后报我厅,及时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对中小学教学用书、远程教育设备、重大教育项目都实行公开的招投标。通过这些具体的政务公开内容,保证了我厅政务工作的公正、透明。
  (二)不断丰富公开手段和载体。继续办好机关刊物《青海教育》,充分利用自办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及时通过青海招考网及新闻媒体公布各批次考生的录取情况。加强和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建立了稳定的联络关系,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广泛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另外,还通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参加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使群众了解我省教育工作发展概况。
  (三)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及时清理涉及我厅的行政审批项目,积极开展并完成了《青海省教育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主体和责任,通过厅门户网链接发布,方便群众监督我厅行政执法工作。传达学习青海省人民政府第98号令《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
  (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根据青海省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青政信公〔2013〕3号)着重公开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相关情况;推动各高校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情况;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的相关情况。重点是加强招收保送生、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有关政策和信息的公开工作,以及在加大对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的公开公示力度方面相关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我厅受理2件信息公开申请。1件是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学校艾滋病教育方面的信息申请;1件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共同申请的行政收支相关方面信息。在深入了解政策规定,与省政府法制办充分沟通过的基础上,均及时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一)接待来人和电话咨询情况。2013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待1000余人次电话及当面咨询。
  (二)网上留言及答复情况。2013年,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312件,省政府门户网站“省长信箱”栏目收到教育相关信件43件,青海新闻网“政民零距离”留言2件,人民网、新华网(给省委书记留言)101件。对其中有实质内容的、属我厅职责范围内信件、留言,我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有关处室给予答复,答复率为96.5%;不属我厅职责范围的及时转相关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五、公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3年我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印制、购买宣传资料等费用计1500元。
  本年度省教育厅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厅认真落实全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创新方式,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处室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2013年,厅内个别处室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较长时间未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工作保障机制包括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2014年,我们将认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更好地推动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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