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7:10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省民宗委编制。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大街2号;邮编:810000;电话:0971-8453273;电子邮箱:qhmzzj@163.com)。
  一、概述
  2013年,省民宗委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进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较好地树立了省民宗委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的政府形象。
  (一)以信息公开促进工作落实。我们紧紧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稳定以及玉树宗教活动场所灾后恢复重建等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利用门户网站、报纸、刊物等多种载体及时公开发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信息。
  (二)切实做好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布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信息,着重加强了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维护宗教领域和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发布了《青海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青海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体方案》、《青海省朝觐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藏语术语公报》等文件。同时,针对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稳定和反自焚专项斗争,及时向全省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寺院发放《青海藏区自焚事件真相宣讲材料》、《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宣读提纲》、《驻寺管理干部知识读本》等,并进行了政策解读。及时公开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玉树宗教活动场所灾后恢复重建、宗教寺院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三)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3年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加大,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增强,信息公开内容和表现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和运维,对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优化了栏目内容和页面设置,为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拓宽渠道。全年网站发布(更新)信息436条。
  (四)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电子信息公告栏,建设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加强宣传培训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提高了委领导及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公共服务类信息3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0条;行政处罚类信息6条;行政强制类信息1条;其他具体行政行为3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规范文件类信息10条;民族团结进步类信息80条;公开出版类信息2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26条。以上信息通过《青海民族宗教》刊物、公报、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布。
  (二)公开形式
  通过《青海民族宗教》、《青海政报》、门户网站、朝觐报名网站、新闻媒体、文件、信息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对省民宗委的工作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及办公电话,各州(地、市)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联系电话;对民族宗教方面基本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则等进行公布;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清真食品管理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内容;在《青海民族宗教》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网上报名排队制度,朝觐名额分配数量与朝觐报名人员次序张榜公布,做到公正、透明;在省民宗委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公布省民宗委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发布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动态,图片新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4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0次,当面咨询接待15次。
  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清真食品办理、民族成份更改、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单位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积极研究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公开工作流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修订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发布力度。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办事公开。完善决策公开制度,落实分工和责任,建立健全渠道,推进我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充分发挥网站覆盖面广、权威性高、传播速度快的特色优势,推动在线交流等互动功能建设,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凝聚民心,维护稳定,更好地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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