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7:16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公安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公安厅门户网站www.qhg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公安厅门户网站 联系方式:0971-8293290。
  一 、概 述
  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国务院、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安部的统一部署,青海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警务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警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了切实加强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厅办公室设立了网站建设办公室,开展警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定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纳入省厅警务信息化建设范畴,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措施,提高公安行政工作透明度,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安民警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密切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满意度。2013年,我厅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同时,将政务公开列入到绩效考评,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办理证照和厅长信箱受理情况等项目,确保政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服务公安中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2013年,我厅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公安中心任务,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不断向基层延伸,成效不断凸显,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厅工作实际,制定《青海省公安厅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厅办公室设立网站建设办公室,开展警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定将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纳入省厅警务信息化建设范畴,统筹规划,协同推进,职责明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安排具体,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青海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青海省公安厅政务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刑事案件办案制度》、《交通事故执法办案证据公开制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青海省公安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办法》、《青海省公安网安部门执法告知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公示制、评议制、失职追究责任制等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并通过青海省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定依申请公开和意见投诉从受理、审核、协调直至答复的办程流程,并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和意见投诉办理有据可查、全程留痕。在办理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我们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法,一方面把申请件呈送领导批示,另一方面根据申请件反映问题及时转交承办单位,保证了办结时限要求,提高了办件质量。全年共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
  四是稳步推动互动交流。随着省厅门户网站平稳运行,群众日均留言咨询量大,内容涉及公安业务的方方面面。对此,我们定期对所开设的留言板、在线咨询、网上举报等三个公众互动栏目中的公众留言进行整理、分类、批办、转办、督办、汇总、回复。
  五是狠抓窗口部门建设。窗口部门是警务公开的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多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突出重点,狠抓了窗口部门和窗口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相继推出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率的举措。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活动”为载体,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56多项措施,内容主要涉及户籍、出入境、交管、消防等主要公安业务。各市、县公安机关也结合当地实际,推出了自己的便民措施。
  六是形式多样齐抓并进。在推进警务公开工作中,我们采取电子大屏滚动显示、制作专栏、服务指南和指示牌形式,“制度上墙”形式,印制便民服务卡、警民联系卡的形式,灵活多样方便群众办事。除此之外,在省、市、县三级建立 “领导接待日”制度和“入户下访”制度。省公安厅党委成员及各级公安机关的负责同志,坚持在领导接待日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并分别确定重点疑难信访问题,深入到上访户家中,变上访为下访,进行现场办公,由有关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申诉、上诉、办事难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9条,主要涉及治安、出入境、消防、交通、网络安全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90%为户籍、交通;。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1条,(1、治安类。主要包括户口办理、危险品管理、报废品回收等。2、出入境类。主要包括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流程等。3、网络安全类。主要包括网络行政许可审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国际联网暂行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监督方面的信息1条,(举报投诉电话:12389、0971-829333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2013年门户网站改版后新增警风警纪举报投诉、官方微博3个(分别腾讯、新浪、人民网微博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1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2013年6月16日,我厅收到因科研调查所需,郑州市金水区紫荆山路5号2012-4室杨占青群众来信,申请信息公开,内容为:非青海户籍人员可否在青海报考驾照及报考驾照费用等有关信息,我们根据本人要求及对其身份进行核实,按依申请公开规定,及时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1226次,咨询电话接听126次,网上咨询1100次。本单位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730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办事大厅、网上咨询、厅长信箱、举报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类37件,其主要事由是对民警执法方面投诉;举报类49件,主要事由是对社会治安、犯罪打击等方面提供线索;咨询类1014件,主要事由是涉及户籍、出入境、交通、消防等方面;此外,我厅对受理种类投诉、举报、咨询等方面,件件有答复,对首次答复的满意率为100%。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13年制定民利民措施56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努力,我厅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下一步从三个方面改进。
  一是继续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办案、销案、统计、上报等工作程序,明确界定接警和立案、办案、统计之间的分工、衔接,严格执行公安部和省厅已明确的案件立案标准,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各项执法实践严格公正,有理有据。
  二是继续完善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警务信息公开机制。
  三是继续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定期邀请警风警纪监督员组成观察组,对公安机关日常执法和重大活动进行跟踪监督,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改进公安工作。同时,从消防、交通、治安、出入境等方面入手,继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为推进“两新”、“三区”建设营造更加良好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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