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察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7:09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监察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监督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纪检监察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监察厅监察综合室,电话:8483118。
  一、概述
  2013年,青海省监察厅把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监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青海省监察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报告,并通过“青海纪检监察网”公布本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厅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对原来的青海省监察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安全防护和升级改版,同时开发建设了青海省纪委12388举报网站、效能投诉网站和政风行风投诉网站。新版青海纪检监察网网站上线运行,旨在大力宣传中纪委和我省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反映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动态信息,开辟便捷高效的群众网络举报通道,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发展。网站开设了网站首页、图片新闻、执法效能监察、党风政风、廉政教育、基层动态、廉政时评、政策法规、警钟长鸣、理论探讨等十二个栏目;开设了在线举报和政风行风热线专栏,涵盖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多方面内容。青海纪检监察网网站新增设的政风行风热线专栏,将每次访谈节目录音加载到网站上,以便于广大网民及群众随时聆听,扩大影响力,传递正能量。二是为积极响应王岐山书记关于“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防治腐败”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发展,青海纪检监察网开通廉政留言板,收集民意,邀请公众建言“支招”。截至目前,已收集到网民建议31条,进一步畅通了人民群众献策和监督的渠道。三是在青海纪检监察网共公开政务信息3717条,其中青海纪检监察信息网(内部局域网)发布信息1900条;青海纪检监察信息网(外网)发布信息1817条。四是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年初召开了青海省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暨政风行风测评排序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暨政风行风测评排序情况,并及时发布相关工作情况,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及认可。五是充分利用青海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省监察厅基本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及2004年至2013年省监察厅主动公开的文件,为群众提供了便利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省政府纠风办在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已举办多年,作为一档监督类栏目, 它在关注民生、为民解忧、加强民主监督的同时,向公众传递和解读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信息,构筑了一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政府与百姓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平台,被誉为政府的“监督岗”、社会的“减压阀”、党与群众的“连心线”、不正之风的“曝光台”。经过多年的实践,《青海政风行风热线》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已成为解决群众诉求、纠正不正之风的有效载体,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全年共播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47 期,接听热线电话1260多个,接待来访70多人次,收到听众来信35封,各类建议15条,热线解决问题办结(回复)率达9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6月14日我厅收到公民杨绮云依申请公开“青海省监察厅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其职务”、“青海省监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海省监察厅2007年至2013年部门预决算”三条信息,6月27日我厅按规定对公民杨绮云进行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3年度,我厅未就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省监察厅加大自身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公开信息的总体数量和范围、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等方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今后将继续按照《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特别是青海纪检监察网站建设,及时、正确公布相关信息,增强互动性,提高公众的认可度;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行政监察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
  七、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他说明
  1、鉴于青海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省政府纠风办日常工作依托在我厅,为统一工作要求和公开标准,有关行政效能投诉和纠风工作的公开信息,经审核把关后,由监察厅统一编制、报送和公开,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省政府纠风办不再另行办理。
  2、到目前为止,未涉及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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