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4:11 来源: 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 编辑: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http://www.qhepb.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环保厅办公室,联系方式:0971-8135112。
  一、概述
  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紧密结合,作为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环保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厅长任组长,各副厅长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厅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负责承办具体事务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理顺内部机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厅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厅系统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内部事项管理规定》、《涉密文件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涉密会议和重大活动保密管理规定》等各项工作制度等相关内容,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各处室、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公开范围和程序,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并且不定期对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运行。积极指导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位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派员参加了201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信息主动公开通报制度,定期对厅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内部通报。同时,每月提醒和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核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厅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一是根据《国家环境信息管理办法》及环保部、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省厅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目前,网站设置栏目70余个,主要有以“环境保护厅概况”、“政府文件”和“法律法规”等为主的信息公开类栏目;以“在线申报”、“在线查询”和“下载服务”为主的在线办事类栏目;以“清洁发展机制”、“三江源生态保护”和“污染源在线监控”为主的专题栏目;以“玉树抗震救灾专题报道”、“青海省生物多样性信息系统”和“视频点播”为主的特色服务类栏目,进一步实现了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内容,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通过网上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的标准、程序、结果,既方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申请人查询相关政策和审批情况,又提高了行政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环境保护厅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5 %;污染防治类的信息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2 %;总量减排类的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类的信息8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7%;生态环境保护类的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5%;科技标准类的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 %;辐射安全类的信息5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9%;突发环境事件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环境监察执法类的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环境质量状况与环境监测类的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 %;环境保护规划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 %;环境统计与调查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类的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 %。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18条,主要包括: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批及相关文件;2、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文件;3、辐射环境安全审批及相关文件;4、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及相关文件;4、环境监察执法相关文件;5、环境质量状况相关文件。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4条,主要包括:1、环保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厅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一是按时将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方面积极优化检索程序,以方便人民群众及时查阅。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对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布。每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公布。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人员分工明确,责任细化。结合工作职能,我厅成立了省环保厅政府信息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并在厅办公楼设大屏幕不定期的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厅没有收到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我厅共接受群众咨询131次,主要咨询方式为网上咨询,对咨询事项均给予了答复。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25564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办事指南、行政许可、环境执法、领导信息、机构设置。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厅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我厅成立了由厅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成员8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1年度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维护、信息公开大屏幕维护、制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展板等资金投入方面,共计支出10余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2011年我厅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事项,因为没有此方面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1年我厅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没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发生。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最大程度的方便办事群众,制定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程序》、《回收利用放射性污染物件、材料审批程序》等办事指南,并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青政〔2010〕36号)要求,省环保厅高度重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清理审核省环保厅各项行政职权,编制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并在省厅门户网站和触摸屏上予以公布。并按照“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逐一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展板悬挂予相关处室,为办事人员提供便捷服务。让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使我厅行政审批工作得到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青海省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规定,我厅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文本及电子版报送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和西宁市政务公开服务大厅,同步实现向社会公众公开,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方便了广大群众。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处室和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监督考核、统计上报等工作制度,按照《青海省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促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切实推动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按照《条例》和《青海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把信息公开纳入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问题的内容为重点,推动环境保护事业信息公开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年度报告所列各项统计指标、数据,涵盖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整个年度时间段,统计范围包括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机关以及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二)指标统计附表(附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填报单位: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填报时间: 2012年2月29 日
  名    称
  计量单位
  全年统计
  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
  条
  1340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279
  2.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条
  876
  3.不予公开信息数
  条
  185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1.当面申请数
  条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信函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行政复议数
  条
  
  行政诉讼数
  条
  
  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元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元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人次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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