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学技术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

发布时间: 2018-02-13 04:10 来源: 省科学技术厅 作者: 编辑:

  2011年,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实施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服务于民的工程,是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提升政府服务效率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方面。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以及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我厅今年主要从九个方面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认真遵照公正、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并严格保密审查,对符合《条例》的信息进行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二是严格对照《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拓宽主动公开的范围,丰富公开的内容,完善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严格规范公开标准,及时、准确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并报送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报送省图书馆和西宁市政务大厅,在保证信息公开的同时,确保了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的机制和制度,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互补、配强力量、强化素质,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明确了公开工作职能,细化了公开工作环节,确保了公开工作人员、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同时我们还把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人员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提供机会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共选派4人次参加了相关业务培训,以形成信息公开工作互补机制。
  (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整合科技资源,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实现科学发展,加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渠道畅通。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三公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严格按照政府公开方式、方法和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主要对厅长信箱、纪检信箱和依申请公开方式进行了重新设置,并指定专人定期对信箱和申请事宜坚持每天进行检查受理。今年,我厅未接收到社会、群众及团体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加强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实施了“重建社会主义新玉树科技引领行动计划”,打造玉树科技第一村,实现跨越20年发展。科技支撑玉树灾后重建工作以玉树县代格村恢复重建为核心,分别在代格村、巴塘牧场等四个示范点,重点实施了包括水光互补为主体的分布式智能型电网、农牧区多元化清洁与经济型能源体系、高原高寒草甸生态畜牧业和数字化信息服务等五类科技示范项目,发挥科技在玉树灾后重建过程中的引领支撑作用。“重建社会主义新玉树科技引领行动计划”共资助项目经费约1.5亿元,其中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资助2810万元,金太阳工程及中科院太阳能行动计划等资助1亿元,省科技项目资助1357.6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施工进度、取得的效果等情况在报纸、网站、电视等进行公开报道,根据工作开展及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到第一线进行采访,以新闻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我们还对厅系统因工作而产生的有关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开,编写有关科技信息以加强玉树灾后重建工作的公开与宣传,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使玉树灾后重建科技示范项目在阳光下实施。
  (五)加强科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公开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均向社会进行公开。经过探索与经验总结,为了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从科技计划的指南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经费资助、合同、实施、验收等整个过程均已实现了公开、透明、公正的程序化。即针对涉及全省重要产业的重大、关键和发展瓶颈的科技问题编制并向社会发布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依据项目指南征集项目,社会各单位根据指南组织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申报,对于申报的项目由指定单位进行筛选,组织单位按科技计划分类报送相关业务处室,主管厅领导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由专家组提出立项意见,提交厅务会研究讨论,对厅务会确定的拟立项项目再组织财务专家进行预算评估,按照《青海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监督管理、财务验收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课题)经费的来源和支出预算进行严格评审。主要从项目(课题)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以及支出总量、比例结构、人均强度和预算实物量等方面,对各科目支出的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审。在详细分析和评审的基础上,对各项目绩效目标和预算书中的不合理项进行相应调整、剔除,最终形成科学合理地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评审意见,确保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再提交厅务会审定,报省财政厅审批,由相关业务处室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最后按计划下达资金,项目开始实施。同时,我们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将随时中止,追缴项目经费,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科学使用。2011年调减资助经费38. 29万元,调减经费占原拟资助经费的0.32%,为科技项目科学化决策提供了依据。
  (六)加强科技管理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为了进一步将科技发展工作公开透明,我们组织力量把全年度科技发展工作将形成年度科技发展报告编写印刷,全面将科技管理工作和科技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公开,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主要包括一些重大科技专项、基本科技计划执行情况、科技成果专利、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投入、技术市场交易等发展情况。
  (七)依法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信息进行公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尽可能地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实施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社会听证、考核透明、评比公正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社会推荐、全面考核、专家评议、集体决策的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推进决策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公开,确保了决策不超越权限、不违反程序、不造成失误,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信力。按照“依法实施、公开透明、全面监督、便民惠民、注重实效”的原则,我们对今年工作中因行政权力复审及新认定的48家高新技术企业、93家科技型企业、20家创新型企业、新增10家省级农村科技园区均进行了公示。
  (八)依法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公开。积极在人事工作方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在公开下选聘,坚持把人事工作公开固化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凡是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知晓、能够公开的事项均能够及时、全面地进行公示、公开,提高了干部人事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今年我厅对任免的1名副厅级非领导干部和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在任前进行了推荐、公示。为了进一步推动选人用人制度的公开化、公正化、公平化,厅党组根据工作岗位,对缺编的1名正处级、1名副处级非领导干部按照公开选拔任用的程序进行了公开考核选拔,得到了全厅干部的赞誉。
  (九)依法对科技信息工作进行公开。针对科技工作开展情况,我厅对全省科技发展工作动态以科技信息方式进行采编,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主要被《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青海科技报》等报刊以及科技部、省委、省政府、青海新闻网、新华网青海频道、青海科技信息网等网站转载公开,并在科技厅网站发布,使科技工作信息得到了全面及时公开,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我省科技工作发展动态,也方便了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2011年,共编写各类科技信息237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我厅网站访问人次和被访问页面数稳步增长,全年访问人次达9370人(次),平均每工作日访问近40人(次)。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1年省科技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根据科技厅主要工作职责,按照《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内容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全符合《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信息除一般文件、政策法规、科技工作动态、计划项目、行政许可、公告公示等信息外,在网站上我们还开设了专题专栏、政策解读、科技影视、科技论坛和便民服务等栏目。
  1、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的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8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7.45%。
  2、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3、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
  4、主动公开了科技工作动态有关方面的信息237条。
  5、主动公开了厅内部机构设置及行政管理职能方面的信息,公开了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共12条,占其公开的比例为100%。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主要在互联网(科技厅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四个栏目,发布各类科技信息。同时还开设了网上办事栏目(如:项目申报、信息下载、在线查询等)和其他适合与公众互动的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科技事务和获取相关信息及咨询意见。
  2、省信息查询中心。为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每个季度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把已公开信息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报送省信息查询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西宁政务大厅进行信息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3、其他形式。根据科技工作情况,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科技工作信息采编、发布,大部分信息稿件被《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青海科技报》等报刊以及科技部、省委、省政府、青海新闻网、新华网青海频道、青海科技信息网等网站转载公开,使科技工作信息得到了全面、及时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缺乏统一的机制、手段、规范和标准,给工作人员进一步开展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公开与不公开的尺度难于准确把握;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必要的经费支持,阻碍了工作更加有效的开展,致使形式、模式、方式、方法单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难以创新;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和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培养素质,提高能力,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报告中的数据为我厅在全年科技发展工作中面向全社会主动公开的真实信息。
  指标统计详见附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全年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年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1年12月31日
  名    称
  计量单位
  总  计
  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
  条
  494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185
  2、作为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
  条
  309
  3、不予公开信息数
  条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1、当面申请数
  条
  0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电申请数
  条
  0
  4、信函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行政复议数
  条
  
  行政诉讼数
  元
  0
  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元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元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人次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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