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3 02:58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西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宁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电话:8222155。  
  一、概 述
  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各区县、各部门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就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门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明确各区县、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市政府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指导和规范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制定《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制度》、《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西宁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八个制度规定,这几项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更加明确、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意见。
  (三)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从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将设计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丰富和拓展公开的内容。为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对公开的内容作了刚性规定,除法律规定不准公开的外,必须公开。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完善新闻发布体系建设。围绕中心工作,重点把群众关注的事情作为新闻发布主要内容,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加强其他公开渠道建设。积极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市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37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有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统计数据、政府会议、领导活动、人事任免、领导讲话、重点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全市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48件,从申请的内容来看,20%是涉及政策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信息,30%是涉及统计数据,其余是涉及务工就业、行政许可等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314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答复3148件。其中“同意公开”3078件,占总数的97.8%,主要涉及民生保障类、政策法规类、行政许可类、就业类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68件,占总数的2.14,主要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类等信息;“不予公开”的为2件,占总数的0.06%。不予公开的原因是涉及宗教维稳等涉密类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2011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3782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212次,咨询电话接听10635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3977。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以及电话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本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均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全市各区、县政府和各部门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对新修订的《保密法》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安全意识,处理好“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另一方面,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情况下,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利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增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确保渠道畅通,并及时受理公众申请。依法妥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促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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