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宗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2 02:47 来源: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省民宗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大街 2号;邮编: 810000;电话: 0971-8453273;电子邮箱: qhmzzj@163.com)。
  一、概述
   2010年,省民宗委 在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 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省民宗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普日哇主任为组长,司法臣副主任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是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
  (二)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对《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省民宗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
   (三)深入开展内容建设。根据《条例》要求,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依据工作职能,对省民宗委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分类审核,编制完善了《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搭建信息公开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电子信息公告栏,建设省民宗委门户网站,加大政府信息的透明度,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加强宣传培训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提高了委领导及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3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5条;公共服务类信息 2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 3条;行政处罚类信息 3条;行政强制类信息 1条;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 7条;规范文件类信息 5条;民族团结进步类信息 106条;公开出版类信息 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 257条。以上信息通过《青海民族宗教》刊物、公报、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布。
  一是结合职能履行进行公开。 通过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向社会及时发布省民宗委在履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是结合重点工作进行公开。 在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特别在筹集发放救灾物资、指导慰问受灾寺院、组织双语翻译和政策宣讲、维护宗教领域社会稳定以及受灾寺院恢复重建等关键环节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及时公开各类有利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民族团结等方面的信息,加强政府与民族宗教界、各族群众之间的沟通,为灾区各族群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为抗震救灾取得最后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应时而为,建言献策,及时就社会关注和敏感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发现和树立民族团结抗震救灾模范,加强宣传,使玉树抗震救灾成为“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这些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在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上有 3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全国表彰。围绕 《青海省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的意见》、 《青海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撒拉族)发展专项建设规划( 2006- 2010年)》,继续做好规划 的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直各部门和各州地市政府开展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各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扎实开展寺院法制宣传,以《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以寺院法制宣传教育月为平台,以“法律进宗教场所”为重点,结合学习贯彻《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印发信息宣传教材材料、光碟 78260份,培训干部 4360人次、宗教人员近万名,使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宗教人员持戒守法意识普遍增强。
  三是结合重大活动进行公开。隆重召开全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充分运用报告会、新闻采访、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受到表彰的 50个模范集体和 42名模范个人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长时间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加大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民族宗教工作和省民宗委工作的社会影响。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政策法规,有 24万人 (次 )参加民族团结报告会、讲座等发放宣传资粮近 29万份,悬挂横幅、制作展板近万余条(块),营造了团结、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全社会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意识。
  (二)公开形式
  通过《青海民族宗教》、《青海政报》、网站、新闻媒体、文件、信息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对省民宗委的工作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职能及办公电话,各州(地、市)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联系电话;对民族宗教方面基本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则等进行公布;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清真食品管理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内容;在《青海民族宗教》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颁布施行之际,在青海日报、省人大网站上予以全文登载;严格按照《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报名排队办法》,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报名排队制度,朝觐名额分配数量与朝觐报名人员次序张榜公布,做到公正、透明;在政府专网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公布省民宗委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发布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动态,图片新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 2010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 13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 110次,当面咨询接待 25次。
  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清真食品办理、民族成份更改、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朝觐工作、民族宗教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 2010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本单位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0 年,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网上发布的信息还不够主动; 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涉及面广,许多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政策往往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或公布执行;省民宗委文件、信息多数在系统内部或需要协调的部门、地方政府之间进行,需对外公开的情况很少; 公开形式、办理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改进; 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今后工作中,我委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施行《条例》,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增强做好政府信息政府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
  三 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
  四 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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