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2:50 来源: 作者: 编辑: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http://www.qh-n-t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8224259。
  一、概述
  为了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09年,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切实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权的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国税”,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不断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工作机构。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对“一把手”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了及时调整,各级国税机关也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确保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相关工作。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积极做好分析研究工作,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 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不断采取措施,狠抓规范管理, 在原有工作办法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同时,不断 加强对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在组织开展的全省国税系统文秘人员培训班邀请专家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作了全文解读,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三)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总局和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充分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和省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对各项行政权力和执法权力公开的形式、范围、程序、时间等作了进一步规范,杜绝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现象, 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通过对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责任的明确和细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管理,使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在“阳光国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继续落实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各级国税部门主要领导的工作责任,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四保”目标当中的“保协调”紧密结合,将其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二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预审,确定公开内容和范围。继续加大对政务公开档案的管理力度,详细记录政务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三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在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的基础上,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明确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使政务公开承诺办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四是继续 深化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前,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有效。 五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各地国税部门继续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作为特邀监察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特邀监察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同时,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以求真务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活动过程中,利用征求意见的机会,广泛征求了各界对各级国税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要求。六是继续加大对政务公开责任的追究力度。充分利用监督电话和投诉意见箱,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健康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 年,全省国税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信息有1611条,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的32.6%。
  工作中,我们从平常事做起,采取三项措施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务公开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一是增强政务公开 的主动性。在 公开一般性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同时,重点公开运用税收行政权力和执法权力办理与群众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通过不同方式公开,既方便了纳税人和群众办事,又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 二是完善宣传机制。 在第十八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中,继续开展税法“七进”活动,发放税法宣传资料2万多套,接受纳税人咨询7500多人次,扩大了政务公开的受众范围。同时,突出地域民族特色,印制汉藏双语税法知识手册,增强了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突出服务功能。将 政务公开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 在推行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网上申报、批量扣税、开展重点行业纳税评估等工作中坚持做到提前公开各项政策,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做到“服务在前,执法跟进”,确保了优化纳税服务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把服务纳税人、提高满意度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不断丰富公开载体, 大力推进平台建设, 使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一是发挥传统载体作用。按照实际、方便、快捷的工作思路,分别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栏、会议、公告、工作报告等形式公开,更加灵活简便地向基层和纳税人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同时, 不定期编辑《税收法规汇编》、定期编辑《税务学习》月刊免费提供给纳税人阅读和掌握政务公开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对《西海税报》编辑工作作了进一步调整,增强其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力度。 二是充分打造网络公开平台。 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在外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涉及公务员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文件法规、政府采购、涉税公告等6个栏目。 通过“税务论坛”、“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密切了与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联系。 同时,结合总局制定的省级税务机关互联网站评估标准,按照“建设服务型网站”的发展战略定位,对 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 ,重点从增强网站的互动交流、网上报税和咨询服务功能入手,努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为 办公平台、纳税服务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 。待正式上线运行后,将进一步发挥网络及时有效、互动性强的特点,在网站发布行政权和税收执法权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公布税收相关政策和法规,在线为纳税人办理税收相关业务,满足社会公众、企业纳税人和系统干部职工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三是 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功能。 集中人力物力 全面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建设 ,统一了办税服务厅设置、窗口设置、岗位职责、 服务模式 、工作制度,并对政务公开栏进行了专门设置和规范。为全省49个办税服务厅配备了触摸屏, 将触摸屏内容统一设置为国税之窗、办税指南、办税流程、办税公开、税务常识、政策法规等六个栏目,对纳税人 常办涉税事项 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和具体明确,覆盖了国税工作的各个方面。四是 进一步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功能。 认真 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遇到疑难问题认真记录,及时请示汇报,做到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帮纳税人所需,积极帮助纳税人解决各类涉税问题。 同时,积极做好门户网站12366呼叫中心接入准备工作,打造电话网络相结合的服务热线平台。五 是充分利用好各种社会媒体,积极与人民日报、青海日报、中国税务报、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等媒体联系,通过电视新闻联播、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等形式,全面宣传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在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一般性程序的基础上,完善工作程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国税部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和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按月报送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2009年,全省国税系统未接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09 年,我局共接受群众咨询4406次,其中当面答复292人次,电话答复130次, 门户网站接受咨询134人次;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电话 共受理纳税人咨询信息3850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 年,全省国税系统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失误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全省国税系统对政务公开的事务的收费及减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涉及纳税人的相关信息主动、全面地进行了公开,2009年无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通过对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责任的明确和细分,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责任管理,使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在“阳光国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继续落实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国税部门主要领导的工作责任,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四保”目标当中的“保协调”紧密结合,将其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二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预审,确定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在落实好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的基础上,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明确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使政务公开承诺办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四是继续 深化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前,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有效。 五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各地国税部门继续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作为特邀监察员,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特邀监察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六是继续加大对政务公开责任的追究力度。充分利用监督电话和投诉意见箱,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健康运行。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近几年青海国税的 政务 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 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需要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现有工作措施和方法步骤需要作有针对性的优化和调整。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及形式还需要不断与税收工作发展形势相适应、相协调。 三是政务公开 长效工作机制有待 进一步 完善。公开内容的更新维护和公开过程的监督约束等环节,需要以更加健全和完善的工作机制来确保取得实效。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狠抓五个方面的工作落实,切实下大力气推动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为推动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进程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继续在转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从加强教育、建立制度、完善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大培训和队伍建设力度,举办普法教育讲座,强化监督措施,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国税干部对搞好国税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树立“不搞好政务公开,就将影响国税工作大局、影响国税形象”的强烈责任意识,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牵头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根据税收工作形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深入推进。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保证规范有效。 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从制度和程序抓起,本着廉洁、高效、务实的原则,及时调整、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使各项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制度体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公正、规范、透明、有效。
  (四)进一步加大考核监督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多方面、多渠道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促进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青海国税门户网站的升级改造工作,不断延展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丰富网站的信息量,努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为办公平台、纳税服务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并相应地公布行政权力和执法权力相关信息,使门户网站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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