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2:55 来源: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 复议、诉讼 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网 站http://www.qhh.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971-8213079。
  一 、概 述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为青海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挂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牌子,负责对青海湖景区实行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
  2009 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把公开透明贯穿于青海湖景区的保护利用全过程,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人事教育处、规划建设处、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处、旅游管理处、执法协调处、治安管理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青海湖旅游有限集团公司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局办公室一名同志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其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了“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制度”、“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保密安全工作制度”、“关于建立计算机网址及公众网上发布青海湖信息等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75%,其中, 本年度新增的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0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42条,主要包括:包括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2、景点介绍、旅游提示、青海湖各类节庆活动;3、景区内各类执法信息及公告。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0条,主要包括:1、景区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2 、青海湖旅游项目介绍;3、青海湖景区环境整治。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省内报纸、省政府网站、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网站、电视等公共媒体上发布,同时制作各类宣传手册,广为散发,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在网站及各媒体主动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执法信息等情况,同时还包括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青海湖景区管理局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执法信息、景区内各类资讯信息,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网站开设了相对应的栏目并不断进行内容上的更新。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中也及时地报送各类信息,除了网络渠道还在各类报纸、电视等公共媒体上做了相关的报道,目前青海湖景区管理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09 年度青海湖景区管理局共接受群众咨询32次,基本上通过网上咨询。本单位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788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执法信息、政务信息、学习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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