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税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3:00 来源: 省地方税务局 作者: 编辑: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青海省地方税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qhd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宁市昆仑路9号,邮编:810001,电话:0971—616591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省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出调整,成立了以省局副局长侯涛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工、明晰责任,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其他具体事务。各州(地、市)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指导和协调。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编制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梳理了地税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情况。我局及时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我局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全系统开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借此促使大家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地税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 年,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对外公开主要包括税收法规、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等四类13项,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将地税系统内外普遍关注和涉及广大纳税人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了服务质量。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及基建项目招投标等六类6项。对外和对内公开的内容既涵盖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方方面面,又重点突出。
  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我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税收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纳税人的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利用办税服务厅、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放置免费的政务公开手册、税收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政务公开。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通过青海地税门户网站,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三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公开。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通过系统内部网站公布、电子公文、张贴告示、会议通报、地税信息、公示、会议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 年,我局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4006 人次,其中电话咨询3816人次,网上咨询187人次,局长信箱3人次,现场咨询 324 人次。除以上形式外,我局没有收到其他情况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2009年,我局尚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无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 年,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 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部门配合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阶段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切实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类、纳税服务类等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真正做到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纳税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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