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3:10 来源: 省统计局 作者: 编辑: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统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统计局网站http://10.63.16.100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统计局办公室(0971-6304372)。
  一、概述
  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是青海省统计局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青海省统计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设立工作机构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09年初我局就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王玫林副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局办公室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门的计算机及信息公开所需的相关设备,在青海省统计局信息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下发了《青海省统计局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处室推行政务公开的具体职责。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明确规定了各处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处室负责人、主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三)加强业务培训
  为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我局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和培训,把《条例》的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学习《青海省统计局网络信息加载监管维护管理办法》、《青海省统计局统计资料使用公布及共享办法》、《新闻发布和资料出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培训深化了参训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参训人员的操作水平,增强了参训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统计信息6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政府信息150条。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深化方面的相关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77%;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588条,占总体比例的94.2%。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13条。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渠道拓展方面的相关工作。
  (一)统计信息公开形式
  在推行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认真梳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的整体功能,全面、准确搜集统计调查数据并科学处理数据的基础上,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1 、召开新闻发布会。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暂行办法》的要求,确定统计新闻发言人,按季度定期举行统计新闻发布会,2009全年共召开4次由省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主持的新闻发布会,我局新闻发言人发布全省国民经济进度统计分析报告。
  2、编印统计信息。 2009 年编报《统计报告》14期,《统计与调查》75期,《统计快讯》196期,《信息专报》33期,《统计对比资料》16期,《青海省国民经济统计月报》11期,《西部地区主要经济指标》8期。完成了《2008年青海统计摘要》、《2009年青海统计手册》等资料的编印工作,并及时发放至省四大班子、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完成了《改革开放三十年》和《新中国60周年青海统计资料汇编》的编辑出版工作。
  3 、发布网络信息。 充分利用统计系统网络资源优势,及时将各类可公开内容在统计内网、外网和专网的“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全年共发布网络信息6000余条。
  4 、出版统计刊物。 编辑出版《2009年青海统计年鉴》1000册,同时印制统计年鉴电子版光盘1000张随书赠送;年内印刷各类统计宣传册20000余册,向社会广泛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5 、发布统计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举行年度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由统计新闻发布人公布上年度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6 、公布统计工作情况 。2009年重新修订及印刷《青海省情》、《领导干部统计知识手册》2000册;完成《民族地区年鉴》、《青海年鉴》及《省地方志》常规和临时性进度、年度统计数据的整理上报工作;利用《青海政报》、《青海年鉴》(省人民政府刊物)、《青海统计》(省统计局刊物)、《内部参考》(青海日报社刊物)等载体刊登相关资料,增加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印发《统计知识手册》、《统计知识读本》等数千册书籍资料;向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不同的统计数据使用对象公布统计调查的方法、制度、数据搜集整理提供的制度和程序、统计指标解释和统计数据提供的法律依据等,满足统计数据使用者的需求,进一步树立了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7 、提供统计服务。 为2009年全国“两会”和省“两会”及省委、政府领导及有关统计资料。上半年为我省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编印并提供了《青海省情》、《2008年统计提要》、《“十一五”以来青海省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及全国对比》等资料。为全省“两会”代表和委员提供了《2008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述》会议参阅文件,编印了《2007年国内外及青海企业排名》、《“十一五”以来青海省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及全国对比》、《领导干部统计知识手册(第三版)》等资料各1200份。
  (二)便民服务工作
  1 、建立公共查阅点。 及时将统计局可公开的档案移交至省档案局档案馆、省图书馆、西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家单位移交,因地制宜的设置公共查阅点,方便各级使用者查阅,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为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监督服务。
  2 、编制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青海省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 的规定,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编制了《青海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务公开工作》、《青海省统计局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规定公开的事项和范围,确定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在内网网页加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统计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09年共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000余人次,当面咨询接待2000余人次。本单位2009年度统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0000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统计要闻、统计快讯、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热点专题、青海概况、政务公开、统计知识、统计法制。
  五、统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 年,我局没有因统计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统计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复印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因此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相关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本局将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一是 进一步丰富统计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大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统计网站的升级改版。  
  二是 增强统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统计数据的解读释义和说明,有效发挥统计信息公开的作用。
  三是 扎实开展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各项保障措施,促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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