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2:45 来源: 省旅游局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青海省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咨询处理、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海旅游政务”网站( www.qhly.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旅游局办公室、旅游信息中心,电话:0971-6127043、6112734;传真:0971-6127043;电子邮件: xxzx@qhly.gov.cn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9号;邮编:810003。
  一、概述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相关处室为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协同配合,按照《青海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青海省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基础工作,强化载体建设,抓好责任落实,确保信息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9年月12月底,青海旅游政务网年点击量达230余万人次,全年发布省内旅游信息2000余条,国内旅游信息1500余条,旅游实用信息3200余条,图片3500余幅,制作重大活动宣传专题25期,发布政务公告120余次,收集旅游征文、游记200余篇,与全国近300多家网站建立了相互链接,处理“局长信箱”、“旅游投诉”邮件、“公众留言”等1000余条。2009年编发青海旅游简报114期。青海旅游政务网开设了青海概况、旅游公告、旅游机构、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旅游统计、旅游招商、理论研讨、政务公开、网上办公、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栏目。在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主要通过青海旅游政务网(www.qhly.gov.cn)、青海旅游简报及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旅游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对公众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不高,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缺乏互动。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探索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互动反馈;完善和提高信息的发布和报送,进一步增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加强调研,认真思考,多编发侧重指导工作和反映问题的旅游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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