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3:45 来源: 作者: 编辑:

  
  2009 年,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我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夯实基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厅机关和厅直属各单位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了责任制,对各单位具体工作进行了分工,指定专人,明确责任,做到了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办。
  (二)开展学习培训。 根据领导小组人员变化大的特点,我们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和厅直属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学习《条例》,组织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中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为以后开展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完善配套制度。 在制定下发《青海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和《青海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 细化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等作出了制度性规定。
  (四)加强基础工作。在组织完成省水利厅部门政府信息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续编制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编制完成并在青海水利网上公布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水利厅政府信息提供了方便。
  (五)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厅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强省水利厅局域网建设,新增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改版网站,提高运行速度,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改进了厅档案室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功能。三是 根据有关规定向省图书馆、省档案局提供了相关水利公开信息内容。
  (六) 落实监督检查机制。 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我厅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把政府信息清理、公开及工作成效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 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省水利厅职责、机构设置、工作规程、处室职责等基本情况。
  2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全省水利发展专项规划,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
  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5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此条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开,何时公开、公开范围由保密审查机构审查后确定)。
  8、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等。
  9 、发布《水情通报》、《水资源公报》、《水文预报》等。
  10 、重大水利项目招标公告;涉水行政审批情况。
  11 、水利厅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通知公示等。
  12 、其它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水利厅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水利厅门户网站的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程建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栏目公开。水利厅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及时通过工作动态、媒体之声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09年青海水利信息网累计访问量达19万人次。 
  2 、水利公报。组织编印《水资源公报》、《中长期水文预报》、《水情通报》,并及时向省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水利部、黄委会、长江委等部门赠阅。《青海水利》杂志刊登重要水利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3、公共查阅点。及时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报送水利厅政府公开信息,为公众提供信息查阅服务。
  4、其他形式。在水利厅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水利厅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提供水资源公报、《青海水利》杂志等,免费提供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 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0件,其中通过当面申请538件,占84%;电话申请98件,占15.3%;信函申请的4件,占0.6%;内容主要涉及 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
  在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办理答复425件, 占99.3%;结转下一年度答复的1件,占0.23%;依法不予公开的2件,占0.47%。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 年,我厅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贯彻《条例》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做了一些必要的工作,但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厅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1 、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机关处室、厅直属单位工作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对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水利厅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强化涉密信息管理,规范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4、加强载体建设。继续办好《青海水利》,搞好《水资源公报》等载体,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青海水利网栏目设置,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的水利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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