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牧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3:40 来源: 作者: 编辑: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农牧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内容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海省农牧业信息网网站(www.qhagri.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农牧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4号,邮编:810003,电话:0971-6136037)。
  一、概 述
  《条例》颁布以来,我厅在2008年下半年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写,制定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强化了教育宣传培训,健全并完善了相关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09年7月,我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青政办秘[2009]49号)要求,重新认真梳理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并在青海省农牧业信息网网站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正式面向社会提供主动公开的各类职能信息,并接受公开申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建设情况
  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我厅及时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厅领导主管、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机制,确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 青海省农牧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对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同时,还制定完善了《青海省农牧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 《青海省农牧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工作制度,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6项政府信息公开文书表式,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2009 年7月,我厅重新编制了《青海省农牧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青海省农牧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根据《条例》要求, 涉及我厅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7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农牧业专项规划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农牧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农 牧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内容。
  按照《条例》对信息公开操作上的要求,我厅分别建立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流程。将主动公开信息分成制作、审查、发布、归档4个程序;将依申请公开信息分成申请、受理、承办、答复、归档5个程序。统一设计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申请表、依申请公开审查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补正申请通知书、政府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函、政府信息公开通知书及公开目录登记表等相关文书、表格规范文本。
  (四)学习宣传情况
  为了有效推进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从学习宣传入手,通过集中学习、电子屏滚动播放、开设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在全厅系统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海省农牧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厅属各单位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深刻领会内涵实质,明确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与针对性,及时报送应主动公开的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及收费标准等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到2009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99.2%,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371条,占总比例的50.3%, 其中,我厅执行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共286项,行政许可85项;规划计划类的信息 5条,包括《湟水黄河特色农牧业发展规划》、《青海生态畜牧业建设规划》等,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8%;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305条,包括相关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批复、行政通知等,占总体的比例为41.4%,应急预案及组织机构类信息5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12条,包括 “三农”政策、农资供应、产品销售和价格信息、农牧业经济运行形势和政务工作动态、应急救援预案、农牧业安全生产及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政府信息,让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和广大农牧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生产动态、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市场导向和价格变化,为调整种养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促进产销衔接,增加农牧民收入提供了全程服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108条,对设施农牧业、农村沼气建设等重大项目包括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补助均在《青海日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从源头上杜绝在农牧业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不正之风,确保建设质量。通过“阳光工程”,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项目工作的透明度,增进了干群感情,密切了干群关系。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一 是制定并公布了《青海省农牧厅行政审批综合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项目逐一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同时,积极督促检查厅属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农机监理站等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流程,公示收费标准,为农牧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西宁市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确保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机关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对照主动公开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及时补充完善,确保网站公开内容新颖全面、及时准确,充分体现农牧行业特色。在网页设计上,重点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力求做到专栏醒目,条理清晰,布局合理,用户访问方便快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多样,公开渠道 畅通, 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没有公众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请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厅2009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580余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9次,咨询电话接听370次,当面咨询接待175次,网上咨询26次。我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235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组织机构、行政事业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 年度没有与我厅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 年,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工作进展不平衡,认识还不够到位,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还不全面,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网站建设和栏目设立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查阅还未实现动态链接,特别是形成的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上网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厅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问责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继续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健全相关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相关信息。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落实机制。 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和督查落实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登记制度,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的农牧业信息。
  四是进一步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 结合农牧业工作实际,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与途径,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凡属公开范围的信息内容实现在厅网站查询;同时,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进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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