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环保部的具体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 本着严格依法、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2009年2月份省环境保护厅组建后,我厅及时调整补充了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关于调整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青环发〔2009〕281号),组成以厅长任组长,厅领导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厅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负责承办具体事务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厅属各单位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内部机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厅领导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多次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学习培训。 自政府信息工作开展以来,我厅采取学习培训、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 组织厅系统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各处室、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公开范围和程序,为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按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筛选的基础上,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规范了环境信息公开的程序、方法和公开方式及场所。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在认真总结我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青环发〔2009〕276号 ),明确规定了我厅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共21个大类)、方式、程序和相关处室、单位的具体职责、申请公开事项等, 编制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申请公开的相关事项及受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组织修订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加快推进了我厅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厅系统内部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联系制度,经常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 为规范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排污企业环境信息的权益,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青环发 〔2009〕252号 ),对各地环保部门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推动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企业层面的不断深入。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青海省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规定,我厅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文本及电子版报送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和西宁市政务公开服务大厅,同步实现向社会公众公开,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方便了广大群众。
(四)主动公开信息。 我们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中设立了机构简介、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环境监察、政策法规、污染控制、辐射安全、环境科研、生态保护、统计监测、环境信息等栏目。2009年,按规定范围主动公开公报11条,行政法规32条、行政规章17条、规范性文件36条;专项规划11条、区域规划6条;行政事业收费项目5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标准2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12项;行政许可事项9条、许可依据9条、许可条件9条、行政许可办理559条;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信息61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4条。以上信息的发布,为确保公众及时获取信息,提高我厅服务工作水平提供保障。
(五)完善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http://www.qhepb.gov.cn/)专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省环境信息中心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升级,对门户网进行改版,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用户只需在互联网上登录“青海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即可查阅网站内容。同时,我厅门户网站开通了受理依申请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电子邮箱 (地址: qhshbtxxgk@163.com ),可以下载、复制,方便公众查阅。二是建立信息查阅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厅办公楼大厅设置电子屏幕,随时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在“6.5”世界环境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我省年度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设置、基础能力建设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在《青海环境》上刊登相关政府环境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 年共受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专项规划1条,相关政策4条。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全部通过信函和网上回复等方式及时予以了答复。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此项工作刚刚起步,经验不足,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清理、公开、更新过程还需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并加强对我厅系统工作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确保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改进措施
1 、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环境信息的梳理,重视和采纳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环境突出问题的公开制度,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3 、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