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3:55 来源: 作者: 编辑: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www.qhci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146534。
  
  一、概 述
  
  今年来,我厅始终以实现公开、公正执法,便捷、高效服务为工作目标,以维护公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推进信息公开、强化依法办事、规范行政管理、全面打造‘阳光政府’”的基本思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增强了建设系统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明确思路,加强领导。 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厅党委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各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站、办、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同时,成立了由厅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处室具体承办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加大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统一认识,形成自觉。 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详细解读《条例》内容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宣传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及《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与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有效增强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根据《条例》精神, 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 结合厅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实施了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 《青海省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青海省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青海省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政务公开内部监督检查制度》、《青海省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等制度。对厅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工作规程、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时限、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突出重点,完善机制。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理顺工作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提出改进措施,并在全厅范围内推动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环节流程更加顺畅、工作衔接更加有序。 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由主管厅长审核再组织进行会签的程序进行,确保信息公布准确无误。 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并在厅机关设立了举报箱、公示栏和岗位公示牌。 对接到的投诉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给予回复,查处率和回复率达到100%,做到了“有诉必受、有案必查、有违必究”,使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充分尊重, 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9年月12月底, 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4条,占总体比例的53.47%;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7条,占总体比例的26.73%;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20条,占总体比例的19.8%。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厅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抓网络公开。根据青海省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依托互联网、内部局域网,着力打造内容规范、内外分离、上下贯通、双向互动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现有的网络系统积极实施改造,重新制作更新网页,增加上网带宽,提高网络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网站的日点击率达到300余人次。二是抓载体公开。组织相关部门编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汇编》、《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编》、《住宅与房地产业法规文件汇编》、《青海建设行政执法手册》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文本》,创办了《青海建筑业》、《青海建设科技信息》、《青海建设监理》、《青海房地产通讯》、《青海勘察设计》等刊物,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三是抓媒体公开。重点抓了在市级以上重要媒体的宣传以及涉及全省建设工作行业政府信息的公开。一年来,在《中国建设报》、《青海日报》、《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青海电视台、西宁电视台、青海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表建设行业政务信息的稿件230多篇。还通过“行风政风热线”等节目活动,与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直接交流,答复咨询、宣传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厅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紧紧围绕“一保、两规、三建、四业”的建设工作职能,结合实际,将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归类和细化,编制了《青海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青海省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全面、准确。同时,我厅还围绕本部门职责,按照方便公众办事,从公众关心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丰富公开内容,增加公开透明度。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制了相关宣传册,在网站发布了服务指南和业务表样,并设置了下载功能,对在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了电话语音、短信和公积金缴存对帐单等七种公积金缴存余额和贷款余额查询方式,还指定专人在网站公积金论坛栏目答疑解惑;质监总站在质量监督网对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公开,编写了《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办事指南》,明确了质监、安全方面的职责、内容、办事程序和质监流程;建管办对相关管理规定、备案程序进行了公示,印制了《办事服务指南》宣传册,明确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等相关内容。通过丰富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多样的公开方式,极大地方便了公众登录我厅网站查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业务等公开信息, 有效提高了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其中,当面申请49件,传真申请1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9件,其他申请13件。
  从申请的内容来看,57%是涉及房屋拆迁及补偿类信息,43%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7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6件,占总数的77.78%,主要涉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11件,占总数的15.28%,主要涉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等信息。
  “非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39%,主要涉及房屋拆迁补偿方面内容,已进入司法程序。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3件,占总数的4.17%,主要涉及拖欠工程款方面内容。
  “不予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4.17%,主要涉及建筑业被拆迁人予以调整处理等方面内容,主要原因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今年,我厅共接受群众咨询4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7次,咨询电话接听57次,当面咨询接待27次。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95余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建设行业信息、房地产业、建筑管理、城市规划等栏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针对我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今年,我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载体建设还有待加强、创新度还不够等。二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对应该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工作不够主动、及时、全面。三是信息来源不够畅通、及时。主要表现在厅网络资源分散,信息不畅和信息孤岛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处室不能结合本处室的工作实际,及时提供优质的稿源信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建设行业实际,以丰富内容和载体为手段,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拓宽工作领域为方向,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促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力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形成全厅上下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扎实实做到“三个落实”:即领导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和制度落实,责任分工落实。二是严格考核,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逐步推行考核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进一步用好载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在公开的形式上,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以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办事、方便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四是充实内容,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密度。特别要在政策法规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内部管理公开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完善公文类信息的源头管理。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公开的原则,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牵头重新设计发文稿纸,进一步改进发文稿纸的“公开属性”界定栏目,增加审签要素,改进审签流程。六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公开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带动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利用本厅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例会等形式,以会代训。特别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及省政府有关文件和我厅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年报)
  名    称
  计量单位
  全年统计
  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
  条
  766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554
  2 、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条
  72
  3 、不予公开信息数
  条
  3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72
  1 、当面申请数
  条
  49
  2 、传真申请数
  条
  1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 、信函申请数
  条
  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45
  1 、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45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11
  3 、否决公开答复数
  条
  0
  行政复议数
  条
  0
  行政诉讼数
  条
  0
  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总额
  元
  0
  公开信息收费减免人次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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