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0-03-15 04:30 来源: 作者: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青海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度)》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青海省公安厅”门户网站( www.qhxga.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宁市八一中路50号,邮编:810007,电话:0971-8293390(传真),0917-8293048。

  一、概  述

  2009 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
  按照《条例》的要求和国务院、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安部的统一部署,青海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明确管理机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
  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调整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与此同时,确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纳入省厅信息化建设范畴,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009 年,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省厅制定了《青海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门户网站上新增了政务公开专栏,内设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拓宽公开形式,搭建政府信息公开警民互动平台。
  为了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公安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警种积极依托以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工作平台,推进警民互动和协作。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 2009 年,我们对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编制了《青海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整理上报政府公开信息4批113条,梳理、汇总、上报行政审批事项32项,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有关预告信息、新闻通稿、会后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
  二是稳步推动互动交流。 随着 省厅门户网站平稳运行,群众日均留言咨询量大,内容涉及公安业务的方方面面。对此,我们定期对所开设的留言板、在线咨询、网上举报等三个公众互动栏目中的公众留言进行整理、分类、批办、转办、督办、汇总、回复,截至目前,共整理回复公众留言数百条,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的积极作用,为密切警民协作搭建重要交流平台。
  三是狠抓窗口部门建设。 窗口部门是政府公开的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多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突出重点,狠抓了窗口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规范化、制度化、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率的举措。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大走访活动为载体,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内容主要涉及户籍、出入境、交管、消防等主要公安业务。各州、市、地、县公安机关也结合当地实际,推出了自己的便民措施。
  四是形式多样齐抓并进。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采取电子大屏滚动显示、制作专栏、服务指南和指示牌形式,“制度上墙”形式,印制便民服务卡、警民联系卡、群众建议卡、监督评议卡的形式,推行“片警责任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方便群众办事。除此之外,还在省、州、地、市、县三级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和“入户下访”制度。省公安厅党委成员及各级公安机关的负责同志,坚持在领导接待日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并分别确定重点疑难信访问题,深入到上访户家中,变上访为下访,进行现场办公,由有关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结果,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申诉、上诉、办事难等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 年度,省公安厅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09 年,网上留言、咨询、举报共97条,全部批办、转办、督办、和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 年,省公安厅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09 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开支8700元,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09 年,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通过公安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数百条。公安网站也在年内进行了改版,专门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且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社会公众的功能。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 年,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对此,省公安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政府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改进信息网站,逐步扩大网上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打造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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