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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二次调查显示 青海省耕地面积达882万亩

发布时间: 2014-01-15 14:38 来源: 青海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马燕燕


    1月15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在西宁举行 刘志强 摄
  1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省耕地面积为58.8万公顷(882万亩);其中,基本农田43.4万公顷(651万亩),草地为 4212.9万公顷(63194万亩)。
  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全省二次调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各地具体实施、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覆盖全省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做到了调查成果全面、真实和准确。全面查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主要地类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我省耕地面积为58.8万公顷(882万亩);其中,基本农田43.4万公顷(651万亩)、园地为0.6万公顷(9万亩)、林地为354.5万公顷(5317万亩)、草地为4212.9万公顷(63194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为20.3万公顷(304万亩)、交通运输用地为7万公顷(105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281.8万公顷(4227万亩)、其他土地为2030.6万公顷(30459万亩)。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谢宝恩介绍说,全省耕地按区域划分,主要分布在北纬35°以北,东经99°以东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过渡地带,面积53.4万公顷(801万亩),占90.8%;另外柴达木盆地和青南河谷地带也有少量分布,面积分别为4万公顷(60万亩)和1.5万公顷(23万亩),分别占6.7%和2.5%。全省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19.7万公顷(296万亩),占33.5%;2~6度耕地9.4万公顷(141万亩),占15.9%;6~15度耕地20.8万公顷(312万亩),占35.4%;15~25度耕地8.4万公顷(126万亩),占14.3%;25度以上的耕地0.5万公顷(8万亩),占0.9%。全省耕地主要以无灌溉设施的旱地为主,面积40.2万公顷(603万亩),占68.4%;有灌溉设施的水浇地面积18.6万公顷(279万亩),占31.6%。
  据了解,我省耕地总体呈现出总量少、平地少、水浇地少、坡地多、旱地多这样一个“两多三少”的特点。通过二次调查,全省耕地面积58.8万公顷(882万亩),比08年底耕地面积增加了4.5万公顷(68万亩),主要是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使二次调查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从全省耕地总量和区位看,有0.5万公顷(8万亩)耕地位于东部地区25度以上陡坡,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还草的安排逐步退耕;有1.6万公顷(24万亩)耕地实地已不耕种,呈长期撂荒状态。从人均耕地看,全省人均耕地0.102公顷(1.53亩),与全国人均耕地0.101公顷(1.52亩)持平,但耕地质量和复种指数明显低于全国水平。(刘志强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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