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0-30 11:33 来源: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作者: 编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起草人民防空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监督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拟订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三)拟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人民防空通信网络信息化建设管理,指导、检查战备值勤。

(四)拟订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平战结合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和指挥、通信设备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 

(五)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物资,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六)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七)承办省政府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综合处(挂人事处牌子)、工程管理处、指挥信息处、财务处。另设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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